见“封桩库”。
吏员名。宋初置于州、县,见“私名”。
官名。北魏置,亦称“应诏”,为皇帝左右的亲信之职。《魏书·郭祚传》: “时应诏左右赵桃弓与御史中尉王显迭相唇齿,深为世宗所信。”
官名。太平天国设置,属翼王府,员额八百人,官阶为职同总制。参见“典舆”。
假以节杖。汉朝指大臣临时持节出巡。三国魏、蜀、吴沿袭此制,然非临时性,无论在外掌军、在朝秉政,权臣均得假节,实际已成为一种象征地位的政治待遇。至晋朝,地方性军事长官分为都督、监(军)、督 (军) 三等
官署名。①清末陆军部军需司所属三科之一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掌汇核京外陆军之军费预算、决算,厘订、审查军需法规及各项薪饷、军贴制度。置科长、科员、录事。②清末海军部主计处所属二科之一。宣统二年
见“特授”。
学校名。商代设置,以养老、明人伦为主,分右学与左学,右学招收贵族子弟,以国老为教师,左学招收平民子弟,以庶老为教师。《礼记·王制》说:“殷人养国老于右学,养庶老于左学。”学中教学内容除礼外还有书,因为
官署名。清朝銮仪卫右所下设机构。顺治十一年(1654)置,掌弓矢、殳枪等。设掌印云麾使、掌司事治仪正各一人,共掌司事。
官名。① 见“札鲁忽赤”②元末朱元璋置,为大都督府属官。吴元年(1367)定,秩从五品,掌刑狱。洪武十三年(1380)改大都监府为五军都督府,改置中军都督府断事官为五军断事官。参见“五军断事官”。官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