①卑微官职。②下级对上级之谦称。
官署名。渤海国置,左六司支司之一,置郎中、员外,以主其事。
官名,秦汉皆置,为駼监副长官,掌佐駼监长养皇帝乘马。参看“駼监”、“駼监长”条。
官名。隋朝光禄寺掌醢署次官,置二员,从九品下。唐朝沿置,正九品下。北宋初存其名,极少除授。明洪武八年(1375)改光禄寺为光禄司,置为掌醢署次官,一员,从七品,三十年复光禄寺,仍为署丞不改,增为四人。
掌管编写史书的机关,即史馆,详见“史馆”条。
官署名。明朝南京军政衙门之一。永乐十八年(1420)迁都北京后,以原南京行在五军都督府为五军都督府,留南京之五府,加“南京”二字。洪熙元年(1425)复以南京为京师,遂去“南京”二字。正统六年(144
官名。明置,为通政使司官员,协助长官掌受内外章疏敷奏封驳等事,分左参议、右参议,各一人,皆正五品。见《明史·职官二·通政使司》。
官名。又称观察处置使。唐肃宗乾元元年(758)停诸道采访处置使、黜陟使而置,掌监察所部官吏善恶,张举朝廷大纲。唐朝中期未设节度使之江南、岭南诸道则置为最高长官,总其军政、民政,下设副使、支使及掌书记、
官名。北魏置,属方舞郎庶长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 (493) 定为从六品中,二十三年复次职令,未见。
官名。金始置,为文散官,以授从六品下文官。元朝沿置,改文官从五品,宣授。明朝为文官从五品,初授。官名。金朝设此官,文职从六品下称奉训大夫。元代升为从五品。明代为从五品初授之阶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·文官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