幕宾
即幕友。对将帅幕府中的参谋、书记及地方军政官延聘的文书、刑名、钱谷等佐理人员的通称。唐代黄滔诗:“锦里幸为丹凤阙,幕宾征出紫微郎。”见《黄御史公集·三喜侯舍人蜀中新命诗之二》。
即幕友。对将帅幕府中的参谋、书记及地方军政官延聘的文书、刑名、钱谷等佐理人员的通称。唐代黄滔诗:“锦里幸为丹凤阙,幕宾征出紫微郎。”见《黄御史公集·三喜侯舍人蜀中新命诗之二》。
即用来奖赏军功的爵位,春秋战国时已有,而秦国最完善,汉沿其制。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》:“爵,一级曰公士,二上造,三簪袅,四不更,五大夫,六官大夫,七公大夫,八公乘,九五大夫,十左庭长,十一右庶长,十二
官名。南京临时政府公报局置编纂员二人,掌编纂公报。北洋政府成立,民国元年(公元1912年)于财政部与司法部设置编纂,为特别部员。员额前者八人,后者四人;次年均取消。又蒙藏院、国史编纂处
官名。掌服饰的官员。《吕氏春秋·仲秋》:“乃命司服具饬衣裳,文绣有常,制有大小,度有短长,衣服有量,必循其政,冠带有常。”高诱注: “司服,主衣服之官。将饬正衣服,故命之也。”《周礼》春官有司服,“掌
犹言老帅。《三国志·蜀书·张嶷传》:“斯都耆帅李求承,昔手杀(太守)龚禄,嶷求募捕得,数其宿恶而诛之。”
官制用语。宋朝对犯罪官员处分方式之一。即除去名籍,贬为平民。被除名者,同时附加其他处分,如勒停或送某州编管。官制用语,因病或犯罪除去官爵名籍者称除名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方技·华佗传》:“军吏梅平得病,除
官署名,列尉大夫办公的官署。参看“列尉大夫”条。
宋朝贡举考试中的一种仪式。又称唱第、传胪、胪传、胪唱。太宗雍熙二年(985),皇帝亲试礼部奏名举人,合格者分两日宣召,面赐及第,称为唱名。其后成为定制。科举制度中殿试放榜时的一种仪式。见“传胪”。
官名。即詹事司直。
明朝卫所制度。为基层军事编制单位,分千户所、百户所。参见“千户所”、“百户所”。官署名。清末至北洋政府初期,设于各县的行政机构,多以所为称,后渐改为局。如初设劝业所,后为实业局,初设劝学所,后为教育局
官名。民国初期置,为县的长官,掌全县政令;后改称县长。官名。自民国元年(公元1912年)北洋政府规定县行政长官一律改称知事后,在整个北洋政府统治时期均未变更。县知事隶属于道尹,为县行政长官,其资格分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