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隋朝始置,为太子右卫率副贰,二员,从四品上。炀帝大业三年 (607)改名右侍副率。唐高祖武德五年(622)复名右卫副率,为太子右卫率府次官,二员,从四品上。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名右典戎卫副率
即“大理寺提点”。官名。辽南面官中置大理寺,以提点大理寺为长官。
官署名。金朝置,掌发卖香茶盐引。宣宗贞祐四年(1216)置。设提举、同提举、勾当官,秩从五品、从六品、正九品。官署名。金宣宗贞祐四年置,掌南京专卖之事。见《金史·百官二·提举南京榷货司》。
蒙古语,意为“渔人”。指蒙、元宫廷、投下捕鱼人户及掌管渔务官员。
(1)唐至德二年(公元757年)改西京京兆府为中京,凤翔府建号西京,成都府建号南京,合原有东京河南府,北京太原府共为五京。唐代“京”亦称“都”,五京亦可称为五都。(2)辽会同元年(公元938年)改皇都
官名。亦称“内奏事太监”,清朝内奏事处中任职之太监。共四人,专司传宣谕旨,行引召对人员,承接题奏事件。
对知府以上的地方官的尊称。明清时代,绅士们对知府以上的官员尊称公祖,地位较高的称大公祖、老公祖。清朝王士祯《池北偶谈·曾祖父母》:“今乡官称州县官曰父母,抚按司道府官曰公祖,沿明世之旧也。”
官名。亦称治书御史,简称御史、侍御。或说西汉宣帝时令侍御史二人治书(管理图籍文书),遂有其名。东汉为御史台属官,置二员,秩六百石。职掌依据法律审理疑狱,与符节郎共平廷尉秦事,选御史考试高第、明习法律者
即休沐,休息沐浴,指官员的例假。汉朝规定,中朝官每五日归家休沐,三署诸郎、太子舍人同。
官署名。明朝置,为供应宫廷薪炭的机构之一。隶内府惜薪司,设佥书、监工以督其事,皆以宦官为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