词语吧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

官制用语。南北朝时期,一些中央官员兼任地方郡守、县令,但不理事,主要是为取得其禄秩,称带,也是皇帝的一种恩赐。《魏书·裴延俊传》:“时高祖以(裴)聿与中书侍郎崔亮并清贫,欲以千禄优之,乃以亮带野王县,聿带温县,时人荣之。”南朝梁自侯景乱后,京官文武多遥带一郡、县官而取其禄秩。唐朝九品以上职事官,皆带散位,谓之本品。高祖时,职事官高于散位者,不带散位;太宗时,无论职事官高于或卑于散位者,仍各带散位。


官员任用类别之一。性质似兼而非兼,盛行于南北朝时期。当时不论文武、内外诸官以至公府僚佐与地方长吏,均可互相带领。如南齐吕文度于世祖时以员外郎带南濮阳太守,梁吕僧珍于太祖时为豫州刺史时任典签, 带蒙令。北魏游肇、张谠、卢同、或以公府掾属或以将军幕府、均带郡官。至北齐时,带领之风渐收敛,其时官员多充任一个官职,带领二官者甚少,惟太昌时邢邵迁太常卿、中书监,摄国子祭酒,一人居三职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北衙十军

    唐代的禁军。龙朔二年(公元662年)置左右羽林军,其后又续置左右龙武军、左右神武军、左右神策军、左右神威军,合称北衙十军。

  • 盥漱小底

    辽朝宫中杂役名。属北面官著帐户司承应小底局,掌宫中皇帝、太后、太妃皇后、太子盥洗侍候之事。例由著帐户充任。

  • 罚俸

    清朝吏部之处分制度。扣发官员俸饷,以年月为差,分为七等: 即罚俸一月、二月、三月、六月、九月、一年、二年等。因公罪罚俸,准以其记录,加级相抵销; 私罪罚俸,皆为实罚,不准抵销。

  • 盛京兵部右司

    官署名。清朝盛京兵部所属二司之一。康熙三十年 (1691) 设。掌边门稽察事务。凡因公事出入边门者,由守边官察单验放,随时呈报,由盛京将军衙门按季报部查核。此外,仓官、驿官、守边官等缺,亦由本司拣选题

  • 户部五科

    明初户部分司之制。洪武六年(1373)于户部下置,一科、二科、三科、四科、总科共五科。每科设郎中、员外郎各一人,主事四人,唯总科郎中、员外郎各二人,主事五人。八年,因事务繁剧,每科设尚书、侍郎各一人,

  • 户主

    宫官名。南朝宋明帝定后宫百官时置。紫极、光兴二房并设,掌铨查六宫。一品。

  • 差使剩员所

    官署名。北宋神宗熙宁(1068—1077)中置,掌拘辖诸军剩员,以供宣借役使。初以提点仓草场官勾当,后命步军司兼领。哲宗元符元年(1098),置为步军司差使剩员所,以文臣升朝官二人管勾,隶兵部。

  • 督运侍郎

    官名。明宣德中遣侍郎、都御史、少卿等官督理漕运,因此有督运侍郎、督运都御史、少卿之称,不常置。其时漕务实际上总领于“漕运总兵官”,参见该条。

  • 绥河将军

    官名。南朝梁置。武帝天监七年(508)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十四班,拟轻车将军等号。大通三年(520) 定制后,仍拟轻车将军等号。

  • 锐士

    战国时秦国经过训练的步兵之称。“锐”取其勇猛之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