帖
官府文书名。宋朝诸州行下属县公文,不用符者则用“帖”。其他上级府衙对下属,亦可用之。
官府文书名。宋朝诸州行下属县公文,不用符者则用“帖”。其他上级府衙对下属,亦可用之。
① 周朝六种治国法典合称。即治典、教典、礼典、政典、刑典、事典。属冢宰、司徒、宗伯、司马、司寇、司空六官分掌。《周礼·天官·大宰》:“掌建邦之六典,以佐王治邦国。一曰治典,以经邦国,以治官府,以纪万民
官名。见“牧厂统辖总管”。
官署名。见“左春坊”。
官名,俸千石,掌司空府诸曹事,地位仅次于司空公。详“司空”条。
官名。北魏置,尚书省北部尚书属官,主管北部曹文书往来,多用文学之士。外放可出任郡守,偶有任州刺史者。孝文帝太和 (477—499)改制废。
官署名。唐初秦王、齐王府六护军府之一,职掌、设官同“右二护军府”。
西夏封号。属上品官,与俱足封号同一等级。
官名。三国魏元帝咸熙 (264—265)初,司马骏自安东将军转此,镇许昌。职掌同安东将军,唯资深者得任之。二品。历朝皆不常置。晋朝二品,禄赐与特进同。南朝宋二品,梁、陈较安东将军进一阶。北魏孝文帝太和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地官府司仓下大夫豆仓中士佐官,正一命。
官署名。清末巡警部、民政部所属机构。光绪三十一年(1905)设。初隶巡警部。掌全国警察行政、警务人员考绩、经费预决算、户口等事。辖行政、考绩、统计、户籍四科。置郎中一人总理司务,每科设员外郎一人。三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