帕提沙布伯克
官名。清朝新疆回部官员之一。掌理巡缉狱囚之事。叶尔羌设五品伯克一人,叶尔羌、喀什噶尔各设六品伯克二人,和阗等地设七品伯克四人。
官名。清朝新疆回部官员之一。掌理巡缉狱囚之事。叶尔羌设五品伯克一人,叶尔羌、喀什噶尔各设六品伯克二人,和阗等地设七品伯克四人。
官署名。隋炀帝大业三年(607)并司织、司染二署置,改隶少府监。唐初为织染方署,隶太府寺,太宗贞观元年(627)复隶少府监,武则天垂拱元年(685)改少府监为尚方监,织染方署则去方字,为织染署,掌织絍
官名。金制,漕运司所属有押纲官七十六人,掌押送纲运之事。元京畿都漕运使司所属亦有押纲官,有荥阳等纲,每编船三十只为一纲,凡三十纲,每纲设押纲官二人,计六十人。
① 官名。春秋齐国置,掌外交宾客之礼。②汉朝大行令省称。1、为大行人的省称,掌接待宾客、朝拜礼仪等,春秋时齐国设此官。《管子·小匡》:“臣不如隰朋,请立为大行。”2、为大行令的省称。汉武帝改典客为大行
官名。渤海国右六司支司戎部属官,位员外上。
官名。西晋置。统宿卫禁兵,侍卫皇帝,属左、右卫将军。与虎贲、羽林、异力、命中督并称二卫五部督。武官名。晋置, 属骁骑将军,掌统特选之兵。
官名。宋设此加官,散官无职事;而地位高于正职。见《宋史·职官九·检校官》。
官署名。置于元世祖至元二十一年 (1284),秩正六品,掌大名路民户内织造段匹人匠。置提举、同提举、副提举各一员。隶织染杂造人匠都总管府。
官名。周朝置。① 冢宰属吏。《左传·哀公三年》“命宰人出礼书。”杜预注: “宰人,冢宰之属。”《国语·晋语九》: “及臣之长也, 端委带以随宰人。”韦昭注: “宰,宰官
官名。《周礼》秋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主管攻除草木及伐取林木禁令。《周礼·秋官》: “柞氏,下士八人,徒二十人”,“掌攻草木及林麓。夏日至,令刊阳木而火之。冬日至,令剥阴木而火之。若欲其化也,则春秋变
学校名。明洪武八年(1375)置,十五年改称中都国子监。详见“中都国子监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