服饰名。亦称补褂,朝褂。清朝官服之一。即缀有补子之外褂,罩于蟒袍之外。补子有两幅,分别缀于前胸、后背,前幅中间剖开。高、阔各约三十公分。以深色为地,多饰花边,中缀鸟兽,以别等第品级。自亲王以下至贝子,
见“大承华普庆寺都总管府”。
官署名。元朝侍卫亲军指挥机构。又称镇守海口侍卫亲军屯储都指挥使司,简称海口侍卫。设于武宗至大二年(1309),掌汉军五千,康里军二千,屯田于直沽(今天津市)海口。秩正三品。置都指挥使、副都指挥使等职。
爵名。汉武帝所置武功爵第五级。时以军国用不足,故置武功爵,令民得以钱谷买之。凡买至官首者试补吏,优先除用。1、官署长官。《尚书·酒诰》:“百僚庶尹。”疏曰:“士亦有官首。”2、爵名,为汉武帝所制武功爵
官名。南朝宋诸州置。职同部郡从事。参见该条。
官名。北洋政府于民国三年(公元1914年)置于礼制馆,员额五人;民国八年(公元1919年)又于国史馆置主任编纂四人,地位在总编纂之下。
官名。即“侍卫亲军步军都指挥使”。
官署名。宋朝宗正司所属机构。徽宗崇宁元年(1102),南外宗正司、西外宗正司各置,供宗室疏属居住,并置学立师加以训导,设大、小学教授掌教学之事。南宋沿置,设教授及监门官。
官署名。民国置,掌管地方治安工作。其类型有三:一是京师警察厅,掌管京城及郊区的地方警察行政事务,直属内务总长,设总监一人,掌管厅务;二是地方警察厅,设于各省会或商埠,管理该省该埠的警察行政事务,属于该
官名。清末各省巡防队各哨副长官。光绪三十一年(1905)后改各省旧军为巡防队。三十三年定制,分五路驻防,每路辖步马队若干营,营辖中、左、右三哨。每哨设哨长一人为副长官,佐哨官管理全哨事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