巧工
官名。三国吴《天发神谶碑》:“巧工九江朱口。”(《金石萃编》二十四)宋赵明诚《金石录》二十跋尾十《赵西门豹祠殿基记》:“又云:‘巧工司马臣张由。’……近岁临淄县人耕地得‘巧工司马’印,遍寻史传皆无此官名,不知为何代物?今乃见于此碑云。”
官名。三国吴《天发神谶碑》:“巧工九江朱口。”(《金石萃编》二十四)宋赵明诚《金石录》二十跋尾十《赵西门豹祠殿基记》:“又云:‘巧工司马臣张由。’……近岁临淄县人耕地得‘巧工司马’印,遍寻史传皆无此官名,不知为何代物?今乃见于此碑云。”
官名。东汉置。属卫尉,领员吏二人,卫士三十八人,守卫皇宫玄武门。官名,东汉置,属卫尉,掌玄武门屯兵,吏员二人,卫士三十八人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二·卫尉·宫掖门》。
官署名。清末巡警部所属。专掌稽查坛庙警卫,兼理稽查内外城地方违警之事和应责事件、交查要件。设总办、会办各一人,为正副主官,帮办二人,协助办事;委员三十四人,分理本处事务。
官署名。清初内务府所辖机构。阿敦,满语意为牧群。初名“御马监”,顺治十八年 (1661)改是称,隶内务府。掌管理、供养御厩、马厂之马匹驼只及稽核刍牧事宜。以大臣、侍卫等管理,无定员。康熙十六年 (16
官名。《周礼》地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掌除草施肥改良土壤。下士爵。属员有史、徒等。《周礼·地官·草人》:“掌土化之法以物地,相其宜而为之种。”官名。周朝设此官。《周礼·地官·草人》:“草人掌土化之法,
武官名。宋置,为马兵一都的副统兵官,见“都”。
见“殿试”。科举考试的方式之一。即“殿试”,见该条。
使职名。唐玄宗开元五年(717)置,掌乾元殿写四部书,领刊正官四员、押院中使一员、知书官八员,六年改为丽正修书院使。
官署名。① 初为尚书都省办事机构。隋、唐、五代皆置,隋朝有郎一员,唐朝有郎中、员外郎各一员,为尚书右丞副贰,掌监督管理兵部、刑部、工部十二司政务。北宋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 改制后,监管兵部
官署名。南宋刑部都官司所属机构,分掌有关事务。
汉朝官秩等级名,其俸低于二百石,该级官吏月俸谷二十七石。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》说:“比二百石以上(比六百石以下)皆铜印黄绶。”《后汉书·百官五》:“比二百石奉(俸),月二十七斛(石)。”又《百官一》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