左郡
南朝宋、齐时在蛮族聚居地区所置的郡。因当时习称蛮族为“蛮左”,故以为称,《宋书·州郡志二》“南豫州·南陈左郡大守”条记该郡于“孝建二年(公元455年)以蛮户复立”。
南朝宋、齐时在蛮族聚居地区所置的郡。因当时习称蛮族为“蛮左”,故以为称,《宋书·州郡志二》“南豫州·南陈左郡大守”条记该郡于“孝建二年(公元455年)以蛮户复立”。
皇储妃位号。北魏置。《魏书·刘芳传》:“芳乃称其族子长文之女,高祖乃为(太子)恂娉之,与郑懿女对为左右孺子焉。”
①东晋南朝“散骑(集书)省”别称。②唐朝“门下省”别称。南齐对于集书省的别称。详见“西省”。
官名。一作“定课郎”。三国魏置,六品。为尚书省定科曹长官,掌制定律令。《晋书·裴楷传》:“钟令荐之于(魏)文帝”,“贾充改定律令,以楷为定科郎。事毕,诏楷于御前执读,平议当否。”西晋省。南朝所设“删定
宦官职名。明代上林苑宫内谓之南海子,设总督太监一人,掌管上林苑之事。下设提督太监四人,管理、佥书、掌司、监工数十人。分东西南北四围,每面方四十里,共设二十四铺,各有看守墙铺牌子、净军若干人。东安门外有
宋朝“纠察在京刑狱司”省称。
官名。太平天国设置,为检点的属官,员额一人,官阶为职同军帅。参见“典乐”。
官署名。元朝管理佛教事务之机构。世祖时设于路以上(亦有设总统所者),统辖僧录司、僧正司、都纲司,掌理僧尼词讼。凡遇僧尼与百姓发生词讼,则与地方官府共同处理。长官为总摄,下设书吏、公使人等。武宗至大四年
官署名。民国三十七年(公元1948年)五月十三日,国民党政府重新修正公布《行政院组织法》,将地政署扩大为地政部,次年三月行政院缩小编制,复又裁撤。
官名,为列尉大夫的简称,其职如郡太守。详“列尉大夫”条。
官名。十六国汉,后燕,北燕置。十六国汉时,与单于左辅各主六夷十万落,每万落置一都尉。后燕时位次尚书。北燕时为大单于四辅之一。见《晋书·刘聪载记》、《慕容熙载记》、《冯跋载记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