左通政
官名。明清通政使司之副长官。佐主官掌司事。明洪武十年 (1377) 设一人,正四品。清顺治元年 (1644) 沿设,满、汉各一人。乾隆十三年(1748)改为副使。
官名。明清通政使司之副长官。佐主官掌司事。明洪武十年 (1377) 设一人,正四品。清顺治元年 (1644) 沿设,满、汉各一人。乾隆十三年(1748)改为副使。
官名,商朝置,常奉命征伐和射猎。所部分左中右三队,每队百人。
官署名。清制,管河道所属官员有同知、通判、州同、州判、县丞、主簿、巡检等官。同知、通判的官署为“厅”,州同以下则为“汛”。直隶有管河道五,所属有十五厅,分六十六汛;山东有管河道二,所属有八厅,分二十二
宫中女官名。见“司”。
旧时官员之奖叙制度。清制,凡官员考核成绩优良,或有功绩者,均交吏部议叙,以资奖励。论叙之法分为两种: 一曰纪录,一曰加级。纪录分三等;加级亦有加级一次,加级二次,加级三次之别。纪录三次之上为加一级,两
官名。清置。乾隆十六年改圆明园中的清漪园御舟事务为御船处,置统领大臣,掌管御船等事务。明年又置八品水手催总三人,八品网户催总一人。见《清史稿·职官五·御船处统领大臣》。
官名。宋代发运使、转运使司、都大提举茶马司、提点坑冶铸钱司、提举河北籴便粮草司等所属,主管文书。
官署名。北魏置,掌鹰、鹞等用于出猎的羽禽的饲养。孝文帝太和四年(480)罢,以其地为报德佛寺。见《魏书·高祖纪》、《皇后列传》。
官名。主管粮仓的小吏。战国秦置。秦汉沿置。《睡虎地秦墓竹简·仓律》: “县啬夫若丞及仓、乡相杂以印之,而遗仓啬夫及离邑仓佐主禀者各一户以气 (饩) 自封印。”参见“啬夫”。官名,战国时即有此官,秦汉沿
官名。辽朝置,属南面官。加官,无实职。在左龙虎军上将军下。耶律合住,保宁初为右龙虎卫上将军。
官名,即左廷尉平,为大理(廷尉)属官,掌审判。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廷尉》:“廷尉,秦官,掌刑辟,有正、左右监,秩皆千石。景帝中六年更名大理……宣帝地节三年初置左、右平,秩皆六百石。”参看“大理平”条