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金正大元年(公元1224年)置。食官令,正八品;食官丞,正九品。
官名。制陶工匠长官。西周置。《左传·襄公二十五年》: “昔虞阏父为周陶正”。杜预注: “当周之兴,阏父为武王陶正。”战国齐也有官印存在。官名。周置,掌制造陶器之事。《左传·襄公二十五年》:“昔虞阏父为
清代铨选的方式之一。由吏部铨选,称为内选。
官署司。清末地方各省所属之办事机构。掌主邦交。光绪三十三年 (1907) 始置于奉天、吉林二省,设交涉使为主官,下设佥事、科员及一、二等译官协助办事。附设交涉公所,办理公众交涉事务。宣统二年 (191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天官府御正中大夫司服上士佐官,员二人,正二命。
官名。北齐置,东市署长官,掌邺城东市的事务。属司州牧。从七品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孝文帝太和十五年(491)官品令为九品下,太和二十三年官品令无此职。
官署名。元朝置,秩从五品,隶崇祥总管府,掌镇江大承华普庆寺田产。置达鲁花赤、提举、同提举、副提举各一员。
在老师处有名籍承认师生关系,但并不一定直接受教的学生,称为著录弟子。《后汉书·张兴传》说:“声称著闻,弟子自远至者,著录且万人。”注:“著于籍录”。
记载官员考课成绩的文书。由各官员的直属长官签署,送吏部作为该员升黜的根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