左右龙局都尉
官名。北齐置,见“左右龙署令丞”。
官名。北齐置,见“左右龙署令丞”。
官员升赏的方式之一。历代多行其制,如《明史》卷一七六记慈寿皇太后上尊号。诏告天下。李贤因彭时的建议,奏行推恩之制,朝臣父母年七十予诰敕,百姓年八十给冠带。
官署名。明朝宦官二十四衙门之一。置掌印太监一员,佥书、管理、监工无定员。掌造宫中所用粗细草纸。官署名,明朝置,掌造粗细纸。其官有掌印太监一员,佥书、管理、监工无固定人数。见《续文献通考·职官·内侍省》
杂号将军名,三国魏置,掌征伐或镇守。行,代行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曹仁传》:“苏伯、田银反,以仁行骁骑将军,都督七军讨银等。”
满语。又作“大”。意为“头目”、“首领”。常用作官名。
官名。南朝陈置,八品,秩六百石。
北洋政府时期违反《临时约法》的非法议会之一。其前身为行政会议。民国二年(公元1913年)九月,熊希龄内阁组成后,秉承袁世凯的意旨,拟用废省的办法来扩大中央集权,十一月五日特电各省派员来京参加地方行政会
授官制度。明朝文武官员凡在任得授散阶者,自正二品至从四品,每品分为三阶: 初授、升授、加授。官员经历考后得授此。为本品最高一阶。
地方治安军之一,亦称弓兵。弓手在北宋本为县役的一种,由县尉统率,掌捕捉盗贼,巡查市场。一般从中等以上户拣差。服役期有的长达七年以上。神宗时弓手由县役改为雇用,南宋时遂成为隶属于县尉的地方治安军。
官署名。初明太祖洪武十七年 (1384)于五军都督府各置左、右断事二人,提控案牍一人,并从九品。二十三年升断事正五品,总治五军刑狱。又分设五断事司,各置稽仁、稽义、稽礼、稽智、稽信五人,俱正七品,分理
南朝中军与北朝中兵的别称。晋与南朝宋时称朝廷禁省为台,因称宿卫京师的中军为台军。北魏时亦称中兵为台军(见《魏书·皮豹子传》),以与戍兵、诸州兵相对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