见“提举保甲司”。
官署名。清末邮传部所属机构。光绪三十三年(1907)设。掌全国电政,凡官商电报局则例、线路规章、万国电政联盟条款,以及城市电话、电灯各事皆属之。置郎中二人,员外郎三人,主事六人。官署名。(1)清末置,
官署名。金朝置,属尚书省。掌吏、户、礼三部法律事宜。设司正二员主管披详法状,秩正八品; 检法二十二员掌检断各司取法文字,秩从八品。官署名。金代于礼部设左三部(吏、户、礼)检法司,设司正二人,正八品,掌
官署名。宋朝置,隶太仆寺,掌乘舆、法物,供大驾、法驾、小驾所用辇辂,并奉引属车,辨车辂、法物之名数及陈列先后之序。官署名。宋置,属太仆寺,掌皇帝乘舆、法物,安排大驾、法驾、小驾所需各种车辆及奉引属车,
官名。北魏置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 (493)定为从九品下,二十三年复次职令,未见。
清朝山西、陕西等处边外蒙古地方编户头目。乾隆八年(1743)设,每堡四名,於种地民人内择其诚实者充任。专司查报拖欠地租、偷窃为匪及来历不明者之事。(1)元代蒙古军与探马赤军征调之法是:家有男子,年十五
指太子。《后汉书·郑众传》:“太子储君,无外交之义。”《晋书·成都王颖传》:“皇太子,国之储君。”太子的称谓。《公羊传·僖公五年》注:“储君,副主。”
官署名。①宋真宗大中祥符六年(1013)置,掌依典礼裁定行礼所用仪仗、法物等制度。多以参知政事为判院,学士、丞郎、诸司三品以上为知院。仁宗天圣元年(1023)废。②清初内府机构之一。顺治十七年(166
官名,秦汉皆置,掌治京师。武帝建元六年分为左右内史,武帝太初元年又改左内史曰左冯翊,属官有廪牺令丞尉,左都水、铁官、云垒、长安四市四长丞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内史》。
官名。北魏道武帝皇始元年 (396) 置,尚书省北部曹长官。权任很重,略低于南部尚书。文成帝崩时,慕容白曜任此职,与乙浑共秉相政。参见“北部曹”。官名。北魏初期设,《文献通考·职官六》说:“掌北边州郡