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①战国秦置,为执掌法律条文官吏。《商君书·定分》: “遇民不修法,则问法官。法官即以法之罪告之。民即以法官之言正告之吏。吏知其如此,故吏不敢以非法遇民,民又不敢犯法。”后用以称法司之官。②明朝道
官署名。即“稽勋清吏司”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《周书·窦炽传》: “长广王建明元年(530),(窦炽)加武厉将军。”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职员令及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时,皆未载。
官名。简称值年大臣。清朝工部值年河道沟渠处之管理大臣。乾隆十七年 (1752)设,四人,每年由部奏请钦派本部堂官一人,奉宸苑、颐和园、步军统领衙门堂官各一人,岁终更代。掌理京师内外沟渠之事。光绪三十二
唐宋吏部、兵部员外郎通称。北宋前期,叙迁转前行郎中
官名。又译“札鲁火赤”、“札鲁花赤”,蒙古语,汉译“断事官”。蒙古建国之初设,领司法、财政、行政事务,诸王投下亦设。札鲁忽赤之长称“也可札鲁忽赤”。元朝在大宗正府、中书省、枢密院等宫署下置多员,掌刑狱
唐古特官。清设于后藏,属唐古特文官。员额一人,其职任为管理印务。民国时期沿置。
官名。即“侍卫亲军步军都指挥使”。
官名。东汉献帝建安(196—220)初孙策置,领兵。《三国志·吕范传》: “(范)又从征祖郎于陵阳,太史慈于勇里,七县平定,拜征虏中郎将。”官名,东汉末年孙策置,掌领兵征伐。《三国志·吴书·吕范传》:
官名。清末国子监职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协掌文庙、辟雍典礼事。二人,从八品,咨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