工部督催所
清代工部内部机构。掌按定限督催营缮、虞衡、都水、屯田四清吏司所办之事。设郎中、员外郎、主事等官,由工部堂官在司员内委派,无固定员额。
清代工部内部机构。掌按定限督催营缮、虞衡、都水、屯田四清吏司所办之事。设郎中、员外郎、主事等官,由工部堂官在司员内委派,无固定员额。
指太子太傅和太子少傅。相传始于商朝,汉朝以后,各朝多沿置。太子太傅掌辅导太子德育,太子少傅掌佐太子。见《通典·职官十二·太子六傅》、《新唐书·百官四上·东宫官》、《宋史·职官二·东宫官》、《历代职官表
官名。相传为黄帝所置,主司监察。《史记·五帝本纪》: “(黄帝)置左右大监,监于万国。”官名,黄帝置,掌监方诸侯。《史记·五帝本纪》:“(黄帝)置左右大监,监于万国。”
官名。金朝在京兆府耀州三白渠设规措公事,其官有规措官,正七品,掌灌溉民田。点检渠堰官一员,掌点检启闭泾阳等县渠堰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三》。
官名。梁、陈、北魏、北齐、北周、隋都设此官。掌领兵宿卫宫殿。见《隋书·百官上、中、下》、《魏书·官氏志》。閤,也写作“阁”,义同。
文书名。唐朝贡举考试举人须写家状,呈礼部,注明本人姓名、年甲、乡贯、三代、户主、举数、场第,以及父母年甲、现任或曾任官职等。宋朝则附于试卷前,作为卷首。试前投纳贡院。文、武官员亦须写家状,注明乡贯、三
①负责储藏粮食的机构。战国齐等国置。有“左廪”“右廪”之分。《左关釜铭》:“左关釜一节于廪釜。”②廪人省称。
官名。《周礼》秋官之属有修闾氏下士二人,掌国中闾门道路的禁戒。北周依《周礼》之制置修闾中士,正二命;修闾下士,正一命。属秋官府布宪中大夫。
宋朝大理寺右治狱省称。官署名。宋代大理寺审判厅之一,掌审理京师百官刑狱,或皇帝指定审问的案件,以及追究官物。
仓部郎中、仓部员外郎通称。
官名。唐朝殿中省诸署监置,宋朝仅存空名,未尝除授。主管财物及出纳的官。《周礼·天官·序官·司会》注:“会,大计也。司会主天下之大计,计官之长,若今尚书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