工科给事中
官名。明清工科之职官。明洪武六年(1373) 设,二人,秩正七品,推年长者掌印。二十四年定设四人,秩正九品。建文 (1399—1402) 中改为从七品。又,南京工科亦设一人。分掌阅视军器局,巡视节慎库,稽察宝源局之事。清顺治(1644—1661)中沿设,汉二人。康熙四年 (1665) 改设满、汉各一人。初制为从七品,雍正七年 (1729) 升为正五品。分掌稽核工程,注销工部文卷之事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裁改。
官名。明清工科之职官。明洪武六年(1373) 设,二人,秩正七品,推年长者掌印。二十四年定设四人,秩正九品。建文 (1399—1402) 中改为从七品。又,南京工科亦设一人。分掌阅视军器局,巡视节慎库,稽察宝源局之事。清顺治(1644—1661)中沿设,汉二人。康熙四年 (1665) 改设满、汉各一人。初制为从七品,雍正七年 (1729) 升为正五品。分掌稽核工程,注销工部文卷之事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裁改。
见“发运司”。
官署名。清末外务部所属四司之一。光绪二十七年 (1901) 设。掌铁路、矿务、电线、机器制造、军火、船政,以及聘用洋将洋员、招工、出洋学生各事。置郎中、员外郎、主事等。清光绪二十七年(公元1901年)
官名。清末陆军部军牧司之长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掌军牧司事。
官署名。宋朝设此官署,掌管冶铁。原为徐州的秋邱冶铁处,宋代升为利国监。在今江苏铜山县东北。见《太平寰宇记·徐州》。
官名。宋朝初年为内侍阶官,位在内西头供奉官下、内侍高品上。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改制,定为正九品。徽宗政和二年 (1112) 重定内侍官名,改右侍禁。金章宗泰和二年 (1202) 复置为内侍
明清吏部之处分制度。明朝定制,京察、大计之考察标准,通天下内外官计之,其目有八: 曰贪、曰酷、曰浮躁、曰不及、曰老、曰病、曰罢、曰不谨。清康熙十一年(1672)令以八法填注考语。后改六法之制,遂不用。
官名。《周礼》地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一党行政的长官。掌党的政教禁令。《周礼·地官》:“党正,每党下大夫一人”,“各掌其党之政令教治,及四时之孟月吉日,则属民而读邦法,以纠戒之。春秋祭禜,亦如之。国索
官名。唐置,见“转运使”。
官名。南宋置,参掌尚书左选之事。
官名。管理道教事务之道官。五代后周始设,掌理道人词讼等事。宋因设道录院。金朝设于各路,掌领一路之道人。元朝亦设于路,为道录司之长官,下设书吏、公使人等。掌理所属道人,如有道士与百姓发生词讼,则与地方官