工科左给事中
官名。明清工科之副长官。佐都给事中掌科事。明洪武二十四年 (1391) 设,左、右各一人,秩从八品。永乐 (1403—1424)中改为从七品。清顺治十八年 (1661) 定设左、右满、汉各一人。康熙四年 (1665) 裁。
官名。明清工科之副长官。佐都给事中掌科事。明洪武二十四年 (1391) 设,左、右各一人,秩从八品。永乐 (1403—1424)中改为从七品。清顺治十八年 (1661) 定设左、右满、汉各一人。康熙四年 (1665) 裁。
官名。北周置,为散官。二命。散官名。北周置, 秩二命。
满语官名。汉译为“左都御史”。
①爵名。《孟子·万章上》:北宫锜问曰:“周室班爵禄也,如之何?”孟子曰:“天子一位,公一位,侯一位,伯一位,子、男同一位,凡五等也。”魏、晋以后,始依封国规模,分郡公、县公、乡公、开国公、开国郡公、开
官名。《周礼》春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乐官。掌教乐,祭祀时则率属而舞。《周礼·春官》: “师,下士二人,府一人,史一人,舞者十有六人,徒四十人”, “掌教
官名通称。三国魏于尚书、符节诸台,长安、谯、许都、邺、洛阳五都各置侍御史,通称为三台、五都御史。员额各一人,秩第七品。见洪饴孙《三国职官表》。
官名。宋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 改制置,员一人,隶都水监,掌北外都水丞司之事。哲宗元祐五年 (1090),定三年为一任。元符三年 (1100)罢,其事归漕臣。徽宗重和元年 (1118) 复置
官名。南朝梁置,为八安将军之一,只授予在朝中任职的官员。武帝天监七年(508)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二十一班,为重号将军; 大通三年(529)改定官制后,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三十一班。陈沿置,拟三品,比秩
官署名。北宋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 改制后,户部、大理寺均设,主管有关杂务。
官名。北宋太宗淳化元年(990)置,属刑部,员四人,以选人充任,专掌审阅天下旬奏大辟案牍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罢。官名。宋淳化元年(公元990年)置,属刑部。以京朝官或选人充任,掌复审
即“圆明园护军营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