词语吧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工巡捐总局

工巡捐总局

官署名。清末京师税收机关。光绪三十三年 (1907) 设。掌商民开市、失照歇业,收捐税,罚款事。辖文案、调查、稽核、会计、收捐、议罚、收发七处及内、外城工巡捐局。置总办一人。宣统二年 (1910) 撤,捐税併入内、外城巡警总厅办理。


官署名。清光绪三十三年(公元1907年)三月由民政部奏准创设,掌京城地区的税收。设总办一人,会办二人,委员三十二人,司事十二人,书记官二人,司书生八十六人,茶厨夫役三十人,巡官一人,巡长二人,巡警二十七人。内部分设文案、调查、稽核、会计、收捐、议罚、收发七处。分掌各项事务。总局下设内、外城工巡捐局,各设局长一人,文案、调查、稽核、会计、收捐、议罚、收发委员各一人,巡长一人,巡官十人,分理内、外城一切税捐事务。宣统二年(公元1910年)二月捐税事务并人内、外城巡警总厅办理,工巡捐总局撤销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帮办章京

    官名。清末总理衙门章京之一种。同治元年 (1862) 置。满、汉各一人,由总理衙门章京内选派。协助总办章京办理各项事务,并在总办章京离职期间代行其职。光绪二十七年 (1901) 撤。

  • 印务札蓝

    官名。清至民国时期蒙古各旗置,每旗一人,辅助印务梅伦处理旗务,遇印务梅伦有事故时,由管旗参领或闲散札蓝代理之。

  • 饭银处

    官署名。清朝内阁、户部、刑部、工部及理藩院等衙门内所设之机构。负责收支本衙门员司之饭银。这种“饭银”由各省按额数报解中央各衙门,各衙门之间也有“帮帖”(如户部每年都帮帖内阁、军机处及礼、兵、刑各部一部

  • 邻里

    春秋中叶以后居民的地域组织。其时在野鄙的遂中,实行编户,邻由若干户组成,再由若干邻组成里,成为基层的行政组织,原来的里君改称为里宰、里正或里长。《周礼·地官·遂人》中的编制是以五家为邻,五邻为里,分别

  • 国子祭酒

    官名。西晋武帝咸宁 (275—280) 中立国子学,置一员为长官,掌教授生徒儒学,主管国子学,参议礼制,隶太常。南朝宋国子学虽省置不常,而祭酒则常置。南齐高帝建元四年 (482) 置国学,置一员,位比

  • 内务部

    官署名,民国初置,直属大总统,国民政府改称内政部,属行政院。参看“内政部”。官署名。清末置民政部,南京临时政府改置为内务部,管理警察、卫生、宗教、礼俗、户口、田土、水利工程、善举公益及行政事务,监督所

  • 副承旨

    官名。五代置,宋因之。为枢密院承旨司属官,掌通书承旨司诸房公事,或出任中外武职。

  • 卫生司

    官署名。清末民政部所属之机构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原巡警部警保司卫生科事务归併办理。掌核办防疫卫生,检查医药设置、病院各事。辖保健、检疫、方术三科。置郎中一人总理司务,下设员外郎、主事各二人,

  • 威仪司

    官署名。元朝管理道教事务之机构,设于各县,掌理道人词讼。凡遇道人与百姓发生词讼,则与地方官府共同处理。

  • 司关大夫

    官名。即司门郎中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 改,咸亨元年 (670) 复名司门郎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