词语吧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工务司

工务司

官署名。清末农工商部所属机构。光绪三十二年 (1906) 改商部通艺司设。掌工艺物料、机器制造诸工政、管理办矿准驳事宜,统辖京外各工艺制造、矿务学堂、公司、局、厂,兼管本部实业学堂、工艺局、劝工陈列所等。置郎中三人,员外郎、主事各四人。


官署名。(1) 清末置,属农工商部。掌管工艺物料,机器制造,劝工招工,组合工场,调查全国矿产,管理办矿事宜;兼管京师实业学堂、京师艺徒学堂、工艺局、劝工陈列所、化分矿质所、权衡度量局、首善工艺厂、工业试验所。设郎中三人,员外郎四人,主事四人。司内组织设矿务、劝工、惠工三科,分掌本司事务。(2) 民国元年(公元1912年)北洋政府设置,属工商部。其职掌为:一、工业的提倡和奖励;二、国有工业;三、工业团体;四、工厂的监督、检查;五、工人保护;六、工人教育;七、工业品的发明和特许;八、工业检查和试验;九、度量衡的制造、检查和推行;十、其他关于工业一切事项。以司长为主官,下设佥事、主事,分理司事。次年本司裁撤。(3) 国民党政府设置,属铁道部。依照民国二十年(公元1931年)二月二十八日修正公布《铁道部组织法》规定,其职掌为:一、铁道工务之监督管理及扩充改良事项;二、铁道路线之测定及其工程设计事项;三、铁道建筑工程之监督管理事项;四、铁道终点及沿线附属区城市街港埠建设事项;五、铁道工程机械建筑材料购置之审核事项;六、铁道机厂、材料工厂之建设管理事项;七、省有民有铁道工务之监督事项;八、其他一切铁道工程建设事项;九、国道工务事项。以司长为主官,下设科长、科员分理本司事务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太仓尚书

    官名。北魏前期置,为尚书省诸曹长官之一,管理国家粮仓及征课事务。官名。太仓为中央的粮食仓库,后魏设太仓尚书,职务同太仓令。参看“太仓令”条。

  • 州东曹掾

    官名。东汉末设置,职典选举。幽州牧刘焉以魏攸为之,见《三国志·魏书·公孙瓒传》注引《魏氏春秋》。荆州牧刘表以传巽为之,见《后汉书·刘表传》。

  • 十五道

    清朝都察院按省区划分的十五个监察机构之总称。即京畿道、河南道、江南道、浙江道、山西道、山东道、陕西道、湖广道、江西道、福建道、四川道、广东道、广西道、云南道、贵州道。初制,仅河南、江南、浙江、山东、山

  • 总师傅

    官名。清朝上书房之主管官。负责教授皇子、皇孙。详“上书房“。

  • 录科

    清代科举之制, 凡生员科试一、二、三等前五名或十名准送乡试外,其余因故未考者,以及在籍之监、萌、贡生名不列于学宫,不考科试者,均须由学政考试录科,及格者方能参加乡试。

  • 掌津下士

    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冬官府司水中大夫掌津中士佐官,正一命。

  • 三公郎中

    官名。魏晋南北朝与三公郎互称,为尚书省三公曹长官。参见“三公郎”。

  • 都提举万亿广源库

    官署名。元朝置。设于世祖至元二十五年(1288)。掌香药、纸扎诸物。属户部。官名,元朝置,正四品,掌香药纸劄。见《元史·百官一》。

  • 隶留台尚书事

    官名。十六国后燕置。《晋书·慕容垂载记》: “ (慕容垂) 建留台于龙城,以高阳王慕容隆录留台尚书事。”在帝王出征时,主持后方留守事务。

  • 副通赞官

    官名。清末国子监职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协掌文庙、辟雍典礼事。二人,从八品,咨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