巡捕队
清末工巡总局所属巡捕组织,在内城设巡捕队十处,每队设队长一、二人,分队长五人,队兵五十人。东局、中局、西局亦各设巡捕队,分掌本地段巡捕之事。
清末工巡总局所属巡捕组织,在内城设巡捕队十处,每队设队长一、二人,分队长五人,队兵五十人。东局、中局、西局亦各设巡捕队,分掌本地段巡捕之事。
官名。南朝齐置为大将军府僚属。梁、陈诸皇弟皇子府、嗣王蕃王府、庶姓公府、庶姓持节府皆置。梁自七班至三班,陈自六品至九品,依府主地位而定。梁武帝天监七年(508)诸督府亦增设。
官名。宋徽宗政和六年(1116)置,为武臣阶官,从七品。武阶官名。宋政和六年(公元1116年)置,秩从七品。
官名。南朝梁、陈置,属司农卿。
官名,汉公府及郡皆置。公府为奏曹长官,副称属,掌奏议事。郡奏曹长官也称掾,副长官称史,无固定职事;后来渐渐成为散吏,由府主临时差遣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一·太尉》,参看“奏曹”条。
官名。即“步军协尉”。清朝八旗步军营之属官。乾隆十九年(1754),改步军副尉设。定员满洲十人,蒙古八人,汉军八人,共二十六人,正四品。与“翼尉”等分辖八旗步军,以供京师守卫、巡警之事。武官名。清置于
官名。金代武散官正四品下称昭勇大将军。元代武散官正三品称昭勇大将军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·武散官》、《元史·百官七·武散官》。武散官名。金始置,秩正四品下。元沿置,升秩为正三品。
官署名。金朝地方军事机构。统领军马控制东面边要。宣宗贞祐二年(1214)四月,置于平州。设东面经略使领司事,以乌林答乞住充任东面经略使。同年八月罢。
官名,辽置。内侍省官员。职掌不详。内官名。辽置左右承宣使。属南面官中的内侍省,掌宫中传达之事。
官署名。明朝永乐十八年(1420)定都北京,移宗人府官属于此,其在南京者仍存,加“南京”字,称南京宗人府,但实无所掌,设官备员而已。参见“宗人府”。官署名。明制,南京亦置宗人府,设官唯有经历司经历一人
官名。金朝为内侍阶官二十五阶之第十六阶,秩从七品上。官名,也是官阶名。金朝的内侍官,自从四品始,以下分为(二)十五阶。从七品上,称禁直郎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