州佐
州郡的副职称州佐。如别驾、治中、主簿、功曹书佐、部郡国从事、典郡书佐、祭酒从事、中正等。见《通典·职官十四·总论州佐》。
州郡的副职称州佐。如别驾、治中、主簿、功曹书佐、部郡国从事、典郡书佐、祭酒从事、中正等。见《通典·职官十四·总论州佐》。
唐宋官员出身之一。指科举出身、门荫出身、流外出身等有资格补为流内官的人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置。秋官府蕃部司长官,掌诸侯朝觐礼仪。下设小蕃部下大夫、小蕃部上士、小蕃部下士以佐其职,领掌交上士、司匡上士等官属。北周武帝建德二年(573)省。宣帝即位后,复置
满语官名。即指牧马头目。阿敦,意为牧群、马群。达,意为头目。
满语官名。汉译有二: ① 议政大臣。②参赞大臣。
官名。见“司府寺”。
乐官名。掌宫廷舞蹈。《后汉书·献帝纪》:建安八年(203)“公卿初迎冬于北郊,总章始复备八佾舞。”李贤注:“总章,乐官名。”三国魏至南朝置总章监。又有“总章工”、“总章校尉”等官。官名。三国魏青龙三年
官名。三国魏置,四百石、九品,右尚方令之副贰。西晋沿置; 南朝宋置一员,南齐一员;梁隶少府卿,为右尚方署次官,流外三品勋位。北齐太府寺右尚方署置为次官,从九品上。隋朝沿置六员,正九品,炀帝大业三年 (
官署名。①明清六部、都察院、大理寺等中央各部院卿寺衙门所属之机构。掌理省署抄目、出纳文书之事。设司务若干人办理各项事务。②清朝同治三年(1864)总理各国事务衙门置,光绪二十七年(1901)外务部复置
官名。同“太宰”。周朝百官之长。详见 “太宰”。官名。为百官之长,辅佐国君治理国家,相当后代的宰相、总理。《周礼·天官·大宰》:“大宰之职,掌建邦之六典。以佐王治邦国。一曰治典,以经邦国,以治官府,以
官名。北魏置。《南齐书·魏虏传》: “又有俟懃地何,比尚书; 莫堤,比刺史。”此系南朝人对北魏鲜卑语官名的音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