崇仪副使
官名。北宋太宗太平兴国五年(980)置,属西班诸司使。多不领本职,仅为武臣迁转之阶。真宗咸平元年(998)定为同七品,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改从七品。徽宗政和二年(1112)重定武臣阶官,改武略郎。
官名。北宋太宗太平兴国五年(980)置,属西班诸司使。多不领本职,仅为武臣迁转之阶。真宗咸平元年(998)定为同七品,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改从七品。徽宗政和二年(1112)重定武臣阶官,改武略郎。
官名。始见于战国。初为武职,防守边郡,后渐演变为郡级行政机构,最高长官,省称守。秩二千石。西汉因之,景帝二年(前155)更名太守。魏晋时也为郡太守代称。参见“太守”。宋朝以后郡改为府,知府亦称郡守。官
见“宣抚司”。官署名。清代在西南少数民族地区设置,为军事机关,位在宣慰使司之下,掌军事。见《清史稿·职官四·土司各官·四川宣慰使司》。
官名。清朝工部所属木仓之主官。掌仓事。顺治(1644—1661)初设,一人,以满司官充任。康熙六十年(1721)改设满、汉司官各一人,每年一更代。后改为二年一更代。官名,清置。清代各省每年都要运木材到
指太子二率,即太子左、右卫率。
官署名。清末官办之书局。光绪二十二年(1896),以强学书局改官办,故名。初属总理各国事务衙门。掌译刻各国关于律例、公法、商务、农务、制造、测算及武备、工程等书籍,刊行《官书局报》、《官书局汇报》,载
国民政府的内部机构。民国十七年(公元1928年)二月置,设秘书长一人,秘书八至十六人,处员十二至二十四人,书记官若干人。处内分设三科:总务科,掌关于铨叙、印铸、文书收发保管、会计庶务及其他不属于各科之
军队编制单位。明代五军营与神机营在营下分设中军、左右掖与左右哨,哨为营以下的一级编组。嘉靖中军、哨、掖之名均罢废。募兵制盛行时期,戚继光的戚家军有哨一级的编制,四队为一哨,四哨为一官,四官为一总(见《
参见“典学”。
见“提督学道”。官名。清置,每省一人,掌本省学校政令,考查师生勤惰及升降等。见《清史稿·职官三·提督学政》。
宋朝取士方法之一。徽宗崇宁三年(1104),罢州郡解试及礼部试,州学、辟雍取士皆由县学上舍中选拔,称为升贡。县学按外舍、内舍、上舍逐等升补。县学上舍选升州学,州学选升京师辟雍。宣和三年 (1121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