山东部郎中
官名。明初户部、刑部所属山东部分置,各一人,正五品。参见“山东部”。
官名。明初户部、刑部所属山东部分置,各一人,正五品。参见“山东部”。
指西汉时的车、户、骑三将,属郎中令(光禄勋),秩皆比千石。车将掌车郎,户将掌户郎,骑将掌骑郎。平时郎掌守宫殿门户,战争年代也参战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郎中令》。西汉时合称车郎将、户郎将、骑郎将为郎
即“噶拉昂邦”。
官名。即太子左内副率。
官名。清朝八旗护军营将领。雍正元年(1723)以“署护军参领”改称,次于护军参领,初制正五品,雍正十二年升为正四品。满洲每旗十人,蒙古每旗四人,共一百一十二人。与护军统领共掌统率护军。
官署名。民国二十五年改盐务署为盐政司,掌盐政等事。参看“盐务署”条。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财政部原置盐务署,民国三十二年(公元1943年)改为盐政司。管理盐及硝磺的产制收储及运销。以司长为主官,下设科长、
宋代三司内部机构,为度支八案之一。掌诸坊监院务饲养牛羊、马畜及市马等。
官名。南朝宋置,《宋书·殷琰传》记“临海王子顼为冠军将军、吴兴太守,以琰为录事参军,行郡事。”
唐制,除受四品以下,五品以上官称制授,见《资治通鉴·唐纪》“景云元年”条。
即“西域卫亲军都指挥使司”。
官名。清末京师高等审判厅长官。光绪三十三年 (1907) 设。一人,正四品,简任。掌综理厅务并监督下级审判厅。官名,清末置,为京师高等审判厅主官,见“京师高等审判厅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