山东司郎中
官名。即“山东清吏司郎中”。
官名。即“山东清吏司郎中”。
官署名。西夏管理佛教事务的三功德司之一,维护佛门戒律、纠察僧人行为。设一正使、一副使、一通判、一承旨。为次等司。
即“乙室部大王”。官名,又称“乙室大王”、“乙室部大王”,为辽代乙室部长官,掌乙室部族的军马等事务。此王多由皇族或国舅担任。
官名。清初置乌什副都统,乾隆二十四年(公元1759年)改设乌什办事大臣,掌乌什回城事务,兼管赛喇木拜城。属官有协领、佐领、防御、骁骑校等。其衙署内部设有印房章京、管理粮饷官及笔帖式等。
官名。辽朝置,属北面官。亦称“北大王”、“五院大王”。统领五院部军政、民政。原称“北院夷离堇”,太宗会同元年 (938) ,改称大王。官名。辽置,为北大王院的长官。见“北大王院”。
官署名。清朝工部虞衡司所属之机构。顺治元年 (1644) 置,设监督一人,由本部堂官于司员内派委,一年一更代。掌收贮废铁炮子。光绪三十二年 (1906) 改隶陆军部。清代工部虞衡清吏司所属机构。掌收储
旧指州县衙门担任缉捕事务的差役。亦称捕快。
见“十壮将军”。官名。南朝梁代有此将军,为十二班。见《隋书·百官上》。
满文官名。清朝军机处满、汉军机章京中领班者之称呼。共四人,满、汉各二人。“达拉密”满语“为首”之意。参见“军机章京”。
官名。宋朝皇帝出巡、亲征,则于京师置,掌皇城守备之事。
宦官名。北齐置,员四人,属长秋寺中黄门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