① 官名。春秋宋国置。一说为“司马”别称。《左传·襄公六年》:“司武而梏于朝,难以胜矣。”杜预注:“司武,司马。”杨伯峻注:“司武即司马。武、马,古同音,且宋国司马之职掌武事。”②官署名。北周置。属夏
官署名。宋代官府,设四司六局,掌管备办筵席,专管供应果品的称果子局。见宋朝灌圃耐得翁《都城纪胜四司六局》、吴自牧《梦梁录四司六局筵会假赁》。
官名。南朝梁置,属太乐令。位流外三品蕴位。掌太乐演奏所需的诸种器物。
官名。三国魏由大行令改名,掌接待四方宾客,管理诸郡设在京城的客邸。七品。隶大鸿胪。南齐亦置。官名,即大行令,三国魏改大行令为客馆令,掌接待四方宾客及郡国邸。属大鸿胪。南齐沿置。
①太师、太傅、太保合称。北魏始有此称,位上公,居二大、三公上。名为辅导天子之官,位极尊而无具体职掌。北齐因之,后主时为激赏人心,增员而授,不可胜数。北周改称三公。隋、唐仍称三师,为赠予德高望重元老大臣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为春官府典命下大夫属官。北周沿置,后改典命为大司礼,遂隶大司礼,武帝保定四年(564),改大司礼为礼部,又为礼部下大夫属官。正二命。佐司寂上士掌国内僧尼寺院事务。武帝建
官名。见“正字”。官名。隋始置,属司经局,炀帝时改为正书,唐初复为太子正字。后代沿置,至明清称司经局正字。参见“司经局”。
官名。唐制为赤县令之一,参见“赤县令(1)”。
职役名。唐制,在农村除里正外,每村另设村正一人,满一百户的大村可设两名村正;村民不满十户的,就隶入大村,不另设村正。村正由里中居民推荐,里长选用,协助里正管理治安工作。
官名。辽朝置。北面官。南大王院官员,在南院太保下,典族属,原称梯里己(惕隐),会同元年(938),改称司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