尚方狱
监狱名。南齐时京师有廷尉狱和尚方狱。《南齐书·到撝传》载:“撝颇怨望,帝令有司诬奏撝罪,付廷尉,将杀之。撝入狱数宿,须鬓皆白,免死,系尚方。”沈家本《狱考》按:“南齐时尚方盖有狱,故撝先系廷尉, 而后尚方也。”
监狱名。南齐时京师有廷尉狱和尚方狱。《南齐书·到撝传》载:“撝颇怨望,帝令有司诬奏撝罪,付廷尉,将杀之。撝入狱数宿,须鬓皆白,免死,系尚方。”沈家本《狱考》按:“南齐时尚方盖有狱,故撝先系廷尉, 而后尚方也。”
官名。太平天国设置,为将军、总制、监军、军帅、师帅、旅帅、卒长的属官,掌理文书的工作。将军书理、总制书理、监军书理员额各四人,官阶均为职同军帅;军帅书理员额四人。官阶为职同师帅;师帅书理员额二人,官阶
爵位、封邑的代称。
官署名。宋朝初年置,分东、西二务,掌烧制砖瓦以供营缮之用。真宗景德四年(1007)废东、西二务,止于河阴置务,于京城置受纳场。大中祥符二年(1009),复置东窑务,以诸司使副及三班使臣三人监领; 改受
官名。明洪武十四年 (1381),置。选国子监监生中才学优等聪明俊伟之士,命之博极群书讲明道德经济之学,以期大用。
官名。西汉于太常、少府、大司农、三辅等处均设都水官,管理河渠陂池灌溉,武帝时以都水官多,置左、右都水使者总领三辅都水官,或称领护三辅都水,不常置。东汉省。三国魏置水衡都尉管理全国河渠灌溉水运事务,或说
即“乌撒乌蒙等处宣慰司”。
春秋时卿大夫家臣之长。《左传·襄公二十一年》:“室老闻之。”《襄公二十二年》:“郑公孙黑肱有疾,归邑于公,召室老,宗人立段。”杨伯峻注:“室老即宰,家臣群吏之长,见胡匡表《仪礼释官》。”
官名。元置,属奎章阁学士院。秩从二品,员额二人,掌为皇帝进讲史书。
太平天国所设百工衙之一,主修理钟表。
官署名。民国置,原称部,属行政院;民国二十年改称署,属内政部;二十四年后改属行政院,掌理全国卫生事务,置署长一人,掌理署务。下设总务、医政、保健三科,分司职掌,并设海港检疫处及中医委员会。官署名。民国