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《周礼》天官之属有追师下士六人,工二人。掌制王后及内外命妇的冠戴。郑玄注:“追,治玉石之名。”北周依《周礼》置工中士,正二命;工下
官名。唐代设此官,为散官,无职事;诏除,而非正式加官。参看《文献通考·职官十八》。宋也设此加官,散官无职事,而地位高于正职。见《宋史·职官九·检校官》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 (556)置,北周沿置。春官府礼部中大夫属官,正二命。武帝保定四年(564) 五月丁亥,改礼部为司宗,遂改称“司宗中士”。职掌参见“礼部上士”。
副职,或与“偏”连称“偏裨”。《史记·楚世家》:“虏我大将军屈匄、裨将军逢侯丑等七十余人。”
女官名,汉置。《汉书·外戚传·孝成赵皇后》:“弃所养儿十一日,宫长李南以诏书取儿去,不知所置。”注:“晋灼曰:《汉仪注》有女长御,比侍中。宫长岂此也。”
官名。①战国秦置,为执掌法律条文官吏。《商君书·定分》: “遇民不修法,则问法官。法官即以法之罪告之。民即以法官之言正告之吏。吏知其如此,故吏不敢以非法遇民,民又不敢犯法。”后用以称法司之官。②明朝道
官署名。民国置,为国民政府直属机关之一。设文官长一人,承国民政府主席之命,指挥监督所属职员,掌理关于国务会议及府内一切文书、机要、印铸等事。下分文书、印铸两局。
官署名。三国魏、西晋皆置,为尚书省诸郎曹之一,设郎(郎中),隶五兵尚书。东晋省。北魏复置,隶七兵尚书。北齐沿置,隶五兵尚书。掌鼓吹太乐杂户等军政杂事。官署名,三国魏始置尚书都兵曹,掌都内之兵;晋因之。
即春秋时鲁国的十二个国君,鲁国的国君称“公”。十二公是:隐公、桓公、庄公、闵公、僖公、文公、宣公、成公、襄公、昭公、定公、哀公。
官名。南宋置,参掌尚书左选之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