词语吧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尚书右丞

尚书右丞

官名。东汉始置,为尚书台佐贰官,居尚书左丞下,秩四百石。掌授廪假钱谷,假署印绶,管理尚书台专用文具及诸财用库藏,并与左丞通掌台内庶务,保管文书章奏。魏、晋南朝为尚书省佐官,位次尚书,与左丞共掌尚书都省庶务,率诸都令史监督稽核诸尚书曹、郎曹政务,纠举弹劾百官。右丞又掌本省库藏庐舍,督录远道州郡文书章奏,凡兵士百工名籍、内外库藏谷帛、刑狱诉讼、军械、田地、州郡租布、户籍、行政区划,州郡县长官免赠收捕等文书奏事皆属之。魏、晋、宋六品,梁八班,陈四品、六百石。北魏略同,孝文帝太和十七年 (493)定为四品中,二十三年改从四品。北齐沿置,从四品,与左丞共掌都省庶务外,又管理省内用度杂物,不掌弹纠,监督驾部、虞曹、屯田、起部、都兵、比部、水部、膳部、仓部、金部、库部诸郎曹政务。隋、唐左丞缺,则通判都省事。领右司郎中、员外郎,监督稽核兵、刑、工三部十二司。高宗龙朔二年(662)曾改名右肃机,咸亨元年(670)复旧。隋从四品,唐初正四品下,武则天永昌元年(689)升从三品下,如意元年(692)复改正四品下。又,隋行台尚书省亦置,视从四品。唐朝罢尚书令,玄宗开元 (713—741) 以后,仆射、尚书亦渐成名誉职务,尚书省政务实由左、右丞主持,实权反在仆射之上。诏敕经门下省审查后,须经左、右丞复审,有权封驳,或有加“同平章事”衔成为宰相,入政事堂议政者。五代因之。后梁开平二年 (908) 改名右司侍郎,后唐同光元年(923)复旧,长兴元年 (930) 升为正四品。北宋初为四品寄禄官,不预省务,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 改制后,升为正二品,位列执政,为宰相副贰,居六部尚书上,参议大政,与左、右仆射合治省事。南宋省。辽朝为南面朝官。金、元亦为执政,佐宰相治省事,正二品。时行台尚书省、行尚书省亦置。元朝号右辖,位居左丞上。后尚书省并入中书省,遂废。参见“尚书台”、“尚书省”。


官名,东汉置,俸四百石,掌假署印绶,及笔墨纸砚诸财用库藏。与仆射对掌授廪假钱谷,与左丞无所不统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及蔡质《汉仪》。其后,魏、晋、南北朝、隋、唐、宋、金、元皆置,详“尚书左丞”条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训武郎

    官名。南宋改敦武郎置,为正八品武阶官。

  • 三都大官

    北魏“中都坐大官”、“内都坐大官”、“外都坐大官”的合称。详见各条。

  • 昆脚皆头

    官名。刑部比部司郎官别称。洪迈《容斋四笔》卷一五《官称别名》: “唐人好以它名标榜官称”,“比部(郎)为比盘,又曰昆脚皆头”。

  • 奉天司郎中

    即“奉天清吏司郎中”。

  • 专卖事业司

    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于民国三十二年(公元1943年)设置,属财政部。掌理抗战时期所创办的专卖事业行政事务。以司长为主官,下设科长、科员。

  • 解试

    选举制度。贡举考试之一种。唐朝,地方官考校士人,选合格者解贡朝廷,称解试,又称乡贡。宋朝解试包括州试(乡试)、转运司试(漕试)、学馆(太学)试等。每三年举行一次,各依解额选合格者解送礼部,参加省试。徽

  • 屯田使

    官名。宋朝置都大制置屯田使、制置屯田使,多以安抚使、知州、通判等兼任,掌屯田事务。又有管勾屯田司公事、提点制置屯田事、措置屯田、屯田副使、提点屯田公事等屯田官。其官署为屯田司或屯田务。

  • 下阶

    官制用语。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职员令规定在每品内分三个等级,称上、中、下三阶。太和二十三年复次职令,改为自第一品至从三品内不分阶,自第四品至从九品每品内分上、下两阶,不过属于某品下阶的官职,

  • 都兵郎

    官名。尚书省都兵曹长官通称。亦称郎中。三国魏、西晋、北魏、北齐皆置。魏、晋六品,秩四百石; 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郎中为五品上,郎从五品中,二十三年皆称郎中,六品 然仍可通称为郎; 北齐六品

  • 司城中大夫

    官名。北周置。亦省称“司城”、“司城大夫”。杜杲自御正中大夫迁此,为聘陈使主。正五命。官名。《周礼·夏官》之属有掌固,掌修护城郭沟池之事。北周仿此职置司城中大夫,正五命,府属不详。任此职者见《北史·杜