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膳部上士、下士
官名。见“膳部中大夫”。
官名。见“膳部中大夫”。
女官名。北魏后宫女职。孝文帝定为视五品。
汉朝宫中女官名号,秩视百石。女官名,西汉置,也是皇帝的妃子,主职夜事,俸百石。参看《汉书·外戚传序》、“娙娥”条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置。冬官府匠师中大夫属官,正三命。下设内匠中士以佐其职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
官名。① 女官二十四掌之一。隋炀帝始置二员,从七品,隶尚寝局,与典设佐司设掌内宫床席帷帐、铺设洒扫。唐朝沿置,二员,正八品。宋朝亦隶尚寝。金同唐制,与典设佐司设掌帷帐、床褥、枕席、洒扫、铺设。明洪武十
官署名。元世祖至元二十年(1283)由玉宸院改置,秩正四品,掌乐工、供飨等务。置大使、副使各一员。隶宣徽院。二十五年,改隶中书省礼部。成宗大德十一年(1307),改为玉宸乐院。武宗至大四年(1311)
清朝地方知府以下官员,凡经任免者,由各省布政使将任免公告书于粉漆牌上,在政政使衙署前揭出,称挂牌。清代铨选制度中的一项规定。清代地方官员自知府以下出缺时,由各省布政使派员署理, 在衙署前悬牌公布,称为
官名。西汉太常(奉常)、大司农、少府及水衡都尉皆置都水,设长、丞。主修护水利设施,或收取渔税。太常所属主管皇帝陵园区域内之水利事务,大司农、少府所属主管地方水利事务。官名,秦汉皆置。西汉太常、大司农、
官名。① 尚方令副贰。秦、汉、三国、两晋、南北朝皆置,或分置中,左、右。汉秩三百石,魏、晋、南朝宋九品。隋、唐改置中、左、右尚丞。金朝复置,从七品。参见“尚方”、“尚方令”。② “尚方监”佐贰官,即少
官名。北齐置。参见“泉部局”。
苑囿名。清置,属奉宸苑。设郎中一人,员外郎二人,主事、委署主事各一人,苑丞七人,苑副十三人,笔帖式五人,掌征收南苑的地赋并管理行宫、寺庙等。此外设总尉一人,防御八人,骁骑校二人,辖门军、马甲等,掌南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