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匠师
“小匠师下大夫”的省称。
“小匠师下大夫”的省称。
官名。元置,为徽政院的佐官。见“徽政院”。
官名。为国民政府主计处的主官,后为行政院主计处的长官。见“国民政府主计处”。
官名。北宋初年置,属东班诸司使。真宗咸平元年(998) 定为同六品,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改正七品。通常不领本职,多用为医官迁转之阶。徽宗政和二年(1112)重定医官阶官,改保安大夫。官名
官名。太平天国设置,属豫王府,员额一人,官阶为职同监军。参见“典厨”。
见“帘官”。
旧指州县衙门担任缉捕事务的差役。亦称捕快。
即“耆长”。
官名。隋朝置一员,从三品,为右监门府长官,掌宫殿门禁及守卫事。炀帝大业三年(607)改称右监门府郎将,正四品。唐高祖武德五年(622)复为右监门府将军。
即“警巡院”。
公人名。宋初置,见“散从直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