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刑部上士、下士
官名。见“刑部中大夫”。
官名。见“刑部中大夫”。
“刑狱贼曹”或“刑狱参军”省称。
王莽增河南属县满三十,分为六郊州,每郊州置长一人,各掌五县。见《汉书·王莽传》。
西夏诸王位之一。在师位、中书位、枢密位以上。
即“西南面招讨司”。
文书名。宋朝官员临终前所撰表文,死后由其家属申报朝廷,称遗表。朝廷则给予其家遗表恩泽,许补荫若干人。
官名,王莽置此五官,分掌五事之察谏。《汉书·王莽传》:“又置司恭、司徒、司明、司聪、司中大夫及诵诗工、彻膳宰,以司过。策曰:予闻上圣欲昭厥德,罔不慎修厥身,用绥于远,是用建尔司于五事。毋隐尤,毋将虚,
州分职吏名。北齐置,见“租曹从事”。
宫廷给使名。辽置,属笔砚局。见“著帐局”。
官名。北宋前期置,见“司勋司”。
官署名。明、清五城兵马司之一。凡京城内外,划境为五,其中间地域属该司,掌巡捕盗贼、疏理街道及囚犯、火禁之事。明朝设指挥一人,正六品,副指挥四人,正七品,吏目一人; 清治置,改副指挥只设一人,俱汉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