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乐部下大夫
官名。北周武帝保定四年(564),改小司乐下大夫置,仍属春官府,为乐部次官,佐乐部中大夫掌音律,教授乐舞,管理各种伎乐的演奏。武帝建德二年(573),省六府诸司中大夫,遂成为乐部长官,称“乐部下大夫”。宣帝即位,复置六府诸司中大夫后,仍为乐部次官。正四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
官名。北周武帝保定四年(564),改小司乐下大夫置,仍属春官府,为乐部次官,佐乐部中大夫掌音律,教授乐舞,管理各种伎乐的演奏。武帝建德二年(573),省六府诸司中大夫,遂成为乐部长官,称“乐部下大夫”。宣帝即位,复置六府诸司中大夫后,仍为乐部次官。正四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
官类名。太平天国设置,指朝内正职官以外的各种朝内官员。又可分为两类:一类为天王府与各朝内正职官府内的属官,其中事务性的属官,称为各种典官,在天王府供职的专称朝内典官;另一类为天朝典官,掌理整个政府事务
官署名。清朝宗人府所属机构。掌登记黄册(宗室档案)、红册(觉罗档案),并负责翻译成汉文,交府堂汉主事载入汉文档案。设司官、笔帖式等,无定额,由府堂官派充。宗人府内部机构。清置,设司官与笔帖式,由宗人府
①三公九卿的爵位。《孟子·告子上》:“公卿大夫,此人爵也。”②春秋时期诸侯,卿大夫的统称。《左传·襄公二十九年》: “公卿大夫相继于朝,史不绝书。”泛指在朝的大官。《后汉书·孝和帝纪》:“(太后诏)今
①官署名。元朝置。世祖至元八年(1271)分京城侍卫亲军为右、左、中三卫,皆秩正三品,以都指挥使、副都指挥使为正、副长官。负责宫禁侍卫以及皇帝出行时扈从,并兼屯田。下辖镇抚所、行军千户所十个、弩军千户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置。秋官府刑部司次官,亦称刑部下大夫或小刑部,员一人,佐刑部中大夫掌杖、鞭、徒、流、死五刑的审讯、执行及赦免。北周武帝建德二年(573),省六府诸司中大夫,遂成为
官署名。元朝置。秩正五品,隶会福总管府,掌大护国仁王寺修建。初置护国仁王寺镇遏提举司,后改为镇遏所、诸色人匠提领所、镇遏民匠提领所。文宗天历三年 (1330),改为仁王营缮司。置达鲁花赤、司令、大使、
官名。辽朝置。北面官,宣徽南院长官。亦称“宣徽南院使”。官名,辽朝置,为宣徽南院长官,掌南院御前袛应(供奉)之事。南院宣徽使,视如汉官之工部尚书。其佐官有南院宣徽副使、知南院宣徽事、同知南院宣徽事。见
蒙古语,意为“家中八郎”。为蒙、元皇室、诸王、驸马、贵族私属人口,多为工匠、护卫、猎户、鹰户,由皇室、投下设总管府、提举司掌管。
官名。①北宋太宗淳化二年(991) 审刑院置,与知审刑院共同详复大理寺所断案牍,写出奏章,上于皇帝。后定员六人,以朝官充任。不限在职年月,其阶官但及三年,即引对迁官。神宗元丰三年(1080),随审刑院
① 选官方式之一。相传起源于上古禅让之时。《尚书·舜典》:“虞舜侧微,尧闻之聪明,将使嗣位,历试诸难。”孔颖达疏: 试,“试以治民之难事”。后世用为选官之法。《诗经·小雅·大东》:“私人之子,百僚是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