封驳
大臣见皇帝诏敕有不便者举驳而封还汉朝已有此例,但无定制。亦称“涂归”。唐制,奏驳正之目,由门下省给事中掌之。宋朝规定,皇帝制敕行下之前设官检查舛误及有所不便之事,许以封还、驳正之权。明朝则为六科给事中主要职事。清朝沿此名义,并无其实。
皇帝有失宜的诏命,封还而驳奏,称为封驳,为唐代给事中的主要职务。见《旧唐书·文宗纪》。
大臣见皇帝诏敕有不便者举驳而封还汉朝已有此例,但无定制。亦称“涂归”。唐制,奏驳正之目,由门下省给事中掌之。宋朝规定,皇帝制敕行下之前设官检查舛误及有所不便之事,许以封还、驳正之权。明朝则为六科给事中主要职事。清朝沿此名义,并无其实。
皇帝有失宜的诏命,封还而驳奏,称为封驳,为唐代给事中的主要职务。见《旧唐书·文宗纪》。
①东晋孝武帝时会稽王司马道子与其子元显并录尚书事,掌国政,道子府称东府。见《晋书·会稽文孝王道子传》。②宋朝中书门下 (政事堂) 别称。参见“二府”。
官名。太平天国前期有典金匠,后期《幼主诏旨》中有正总典金匠一官。为天朝典官中最高的典金官。按太平天国官制,既有正就必有又正、副、又副诸员。参见“典金匠”。
官名。北宋徽宗政和二年(1112)重定武臣阶官名,改右班殿直置,正九品,位成忠郎下、承节郎上,属小使臣。官名。低级武官。宋徽宗定武职官阶,分为五十二阶,保义郎为倒数第四,宋高宗时修改官阶次序,保义郎由
官名。隋文帝置比部员外郎,为侍郎的副职。炀帝改诸司侍郎为郎,废员外郎,增郎的员额为二人,后又减为一人,另置承务郎一人,掌同员外郎。唐武德初沿置,三年(公元620年)改为比部员外郎,见该条。
官署名。元朝置。顺帝至元六年(1340)置。掌完者忽都皇后财赋等事,正二品。设院使六员,同知、佥院、同佥、院判各二员。将昭功万户府司属,集庆路钱粮并入,有司每年验数拨付资正院。正官皇后死后,册立完颜忽
官名。三国吴置。协助东观令校书修史。《晋书·周处传》:“仕吴为东观左丞。”官名,三国时吴置,掌佐助东观令校书、修史。《晋书·周处传》:“(周)处遂励志,好学而有文思,志存义烈,言必忠信,克已期年,州府
官名。北齐于光禄寺置宫门署,主诸门钥之事。有仆射六人以司其事。
官名。北魏等置,从六品上,为中军将军的属官。见《魏书·官氏志》。
官署名。辽南面官。设左相、右相、左平章政事、右平章政事等职。
《周礼》女官之一。掌宗庙祭礼等事。以有爵的与王室同姓之女担任,故称。《周礼·春官》: “内宗,凡内女之有爵者。”郑玄注: “王同姓之女,谓之内者。‘凡’,无常数之言”。贾公彦疏: “云‘有爵’,其嫁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