导官丞
官名。西汉置,属少府,为导官令副职。东汉改属大司农。三国魏、两晋及南北朝皆沿置。北齐为司农寺导官署次官。唐亦置,员四人,正九品上。宋初仅存空名,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废。
官名,为导官令之副,佐令行职事。参看“导官令”条。
官名。西汉置,属少府,为导官令副职。东汉改属大司农。三国魏、两晋及南北朝皆沿置。北齐为司农寺导官署次官。唐亦置,员四人,正九品上。宋初仅存空名,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废。
官名,为导官令之副,佐令行职事。参看“导官令”条。
官名。清末度支部属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三人,正五品,奏补。承左、右丞之命,综理厅务。
官名。明太祖洪武二年 (1369) 于太子东宫六局分置,各一人,以宦官担任。二十八年改设二人,定从五品,掌侍服之事。官名。北齐设局丞,如乐器局丞、器作局丞、仗库局丞、典作局丞、车舆局丞等,为该局主要官
官名。清朝前锋营之职官。额定八人,左、右翼各四人。由前锋内委补,佐前锋参领掌分辖营众。
海军同等官。北洋政府设置, 其军阶为中将, 总掌海军造械事务。
官名。春秋战国置。掌管城门开闭的小吏。《荀子·名正》: “故虽为守门,欲不可去,牲之具也。”
官名。清初各府之佐贰官,与推官共掌刑名之事。顺治三年 (1646) 裁。
官署名。元设淮安州、高邮、招泗、安东海州、扬州通泰屯田打捕提举司五所,安丰庐州等处、镇巢等处打捕提举司二所以及塔山、徐邳沂州等处山场屯田提举司两所,均属淮东淮西屯田打捕总管府,秩均为从五品。每司设提举
官名。辽代南面宫官。汉儿行宫都部署院(也称南面行宫都部署司)设此官,掌行在诸宫之政令。见《辽史·百官志三·南面宫官·汉儿行官都部署院》,参看“行宫诸部署司”条。官名。辽置,见“汉儿行宫都部署院”。
对诸侯的泛称,犹言“诸君”、“各位诸侯”。后:君、诸侯。《书·舜典》:“班瑞于群后。”注:“后,君也……还五瑞于诸侯,与之正始。”《汉书·韦贤传》:“庶尹群后,靡扶靡卫。”注:“师古曰:庶尹,众官之长
官署名。简称陕西司。① 明清户部诸司之一。掌理陕西省钱粮收支数目。明洪武二十九年(1396)改陕西部置,设郎中、员外郎、主事等官。分置民科、度支科、金科、仓科等四科治事。兼掌宗人府、文思院等在京衙门宗