寓公
古诸侯失国寄寓别国者泛称。《礼记·郊特性》: “诸侯不臣寓公,故古者寓公不继世。”后亦以称仕宦之寄寓它乡者。
古诸侯失国寄寓别国者泛称。《礼记·郊特性》: “诸侯不臣寓公,故古者寓公不继世。”后亦以称仕宦之寄寓它乡者。
官名。北洋政府置,为盐务稽核分所的主官,其副职为洋员,称为协理,掌握实权。参见“盐务稽核所”。
官名。汉武帝元狩五年初置丞相司直,掌佐丞相举不法。哀帝元寿二年改丞相为大司徒,司直不变,故丞相司直,即大司徒司直(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》)。光武即位,仍置大司徒司直,建武三年“三月壬寅,以大司徒司直伏
官名,汉置,原名郡尉,景帝中二年更名郡都尉,俸比二千石,佐郡太守典武职甲卒,掌治安,防盗贼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郡尉》,《后汉书·百官志五·州郡》。官名。战国时,秦及三晋诸县均有尉,郡当亦有尉。秦
阶官名。金教坊二十五阶之第十九阶,秩正八品下。元十五阶第十阶,正七品。官名,也是官阶名。金朝的教坊官,自从四品始,以下分为二十五阶。正八品下,称协乐郎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》。参看“教坊”条。
官名,汉置。光禄勋属下有南北庐主事、三署郎主事,从诸郎中选高第者担任,主管某方面事务。《后汉书·范滂传》:“迁光禄勋主事。”参看“光禄勋”、“主事”条。
官名。即“法制院副使”。
官场用语。即百官轮次面奏时政得失。五代后晋天福(936—943)中,令五日内殿起居,以两人转对,各具实封以闻。后汉高祖乾祐(948—950)初罢。宋太祖建隆三年(962) 复行,凡遇内殿起居日,在朝文
指太子。《后汉书·郑众传》:“太子储君,无外交之义。”《晋书·成都王颖传》:“皇太子,国之储君。”太子的称谓。《公羊传·僖公五年》注:“储君,副主。”
官名。唐朝尚书省吏部兵部南曹官,高宗总章二年(669)置,各一、二员不定,多由员外郎权判,掌核选人解状、簿书、资历、考课。
官名。东汉献帝建安十九年(214) 刘备定益州后置,三国蜀沿之。为南中诸郡最高军政长官,多带将军名号,如邓方为安远将军、马忠为安南将军等,统兵,以管理境内少数民族事务。初治南昌县(今云南镇雄),移治平