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宋徽宗政和六年(1116),改集贤殿修撰置,为贴职,从六品。官名。宋绍圣二年(公元1095年)改集贤殿学士为集贤殿修撰,政和六年(公元1116年)改称右文殿修撰,地位次于集英殿修撰,为高等贴职。
官名。隋炀帝始置,为宫廷女官,二十四典之一,从七品。唐朝改正七品,员二人,属尚寝局,为司设之佐,协掌床帷、茵席、汛扫、张设之事。宋朝沿置,属尚书内省。金、明悉如唐制。明永乐 (1403—1424) 后
官名。即“绣衣直指”见“绣衣直指”条。
宋代实行三舍法时累积分数以考核成绩的一种方法。在三舍法中实行等第记分法,有所谓八分为优、六分为平、五分为否的规定。分数相差二三厘者,允许作整分计算,但不得过一名,且须报请批准。所谓八分与六分,指由累积
海军相当官。北洋政府设于海军总司令处、舰队司令处与军港司令处,掌军需事务。
官吏考课方式之一。唐代考课之制,分司考与校考。以诸司之长每年考核其属下的功过,分为九等,称为司考或初考。初考完毕之后,送尚书省总考,称为“校考”,参见该条。
即“博尔赤”。
官署名。辽朝置,掌收管杓窊印。
官名。清朝左、右翼宗学之职官。负责办理宗学具体事务。左、右翼各设二人、食七品俸。以宗室中分尊年长者引见补授。
官名。西晋末司马睿镇东丞相府僚属,典宾曹长官。东晋公督府沿置。南朝宋罢。官名,见“公府典宾曹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