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宫正

官名。① 《周礼》天官之属。《周礼·天官·宫正》:“掌王宫之戒令纠禁,以时比宫中之官府、次舍之众寡,为之版以侍。”②三国魏改御史中丞置。《三国志·勋鲍传》:“黄初四年,尚书令陈群、仆射司马宣王并举勋为宫正,宫正即御史中丞也。”③北周东宫属官。分置左、右,掌匡正辅弼太子。④宫内女官。唐朝置一人,正五品,掌宫内戒令、纠禁、谪罚等事。宋真宗时沿置,掌总领宫内格式及纠正、推罚之事。金朝置二人,正五品。明洪武五年(1372)置二人,正六品,为官正司长官。十七年,改为一人,正五品。掌纠察宫闱之事。永乐(1403—1424)以后,其职归于宦官。逐废。


官名。1、周置,为宫官之长,总掌宫中之事。《周礼·天官冢宰·宫正》:“宫正,上士二人,中士四人,下士八人,府二人,史四人,胥四人,徒四十八人。”注:“正,长也,宫正主宫中官之长。”

2、三国魏置,即汉御史中丞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鲍勋传》:“黄初四年,尚书令陈群、仆射司马宣王并举勋为宫正,宫正即御史中丞也。”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》:“御史大夫……有两丞,秩千石。一曰中丞,在殿中兰台,掌图籍秘书,外督部刺史,内领侍御史员十五人,受公卿奏事,举劾按章。”

3、北周置,为东宫属官,分左右,掌辅佐太子、纠正过失。

4、唐置,为宫官,掌戒令、纠禁、谪罚之事,正之品。见《新唐书·百官二·宫官·宫正》。其后,宋、金、明皆置,掌宫中纠察等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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