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简称理刑司郎中。清朝理藩院理刑清吏司主官,掌司事。初设满洲、蒙古各一人; 后改设蒙古二人。
即侍讲官,汉置,掌给皇帝讲经书。《后汉书·朱穆传》:“宜为皇帝选置师傅及侍讲者。”
丙科。汉朝考取官吏分甲、乙、丙等科,唐朝讳“丙”,改“丙”为“景”。《汉书·匡衡传》:“射策甲科,以不应令除为太常掌故。”唐人颜师古注曰“《汉书·儒林传》岁课甲科为郎中,乙科为太子舍人,景科补文学掌故
官署名。辽朝北面官,统领诸群牧使司兵马。
即太子左卫率府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咸亨元年(670)复名左卫率府。
学官名。东汉时郡国学校分科置掾,《隶释》一四《蜀学师宋恩等题名碑》有诗掾二人,掌授《诗经》。
官署名。元朝置,秩正六品,隶宣徽院。掌弘州(今山西大同东)输纳米面等务。设达鲁花赤、提举、同提举、副提举各一员。
官名。南京临时政府设置,为南京府秘书厅的主官。见“南京府知事”。
官名。唐开元十三年(公元725年)以宰相张说为集贤殿大学士,知院事,说恳让“大”字,诏许之。此后常以宰相一人知院事,为集贤院的长官。金亦以知集贤院事为集贤院的长官。
官名。南诏官,大府主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