审计院
即“审计司”。
官署名。1、宋太宗淳化三年置,掌审查有关案牍,稽核出纳给受名数等。见《文献通考职官十四·审计院》。
2、民国初年置,直属大总统,依《审计法》审核监督政府所属各机关的会计。国民政府因之,直属国民政府。民国二十年改为审计部,属监察院。
即“审计司”。
官署名。1、宋太宗淳化三年置,掌审查有关案牍,稽核出纳给受名数等。见《文献通考职官十四·审计院》。
2、民国初年置,直属大总统,依《审计法》审核监督政府所属各机关的会计。国民政府因之,直属国民政府。民国二十年改为审计部,属监察院。
官名。辽置,见“宿直司”。
官名。北周宣帝大成元年(579)正月置,为四辅官之一,是主要执政大臣,以申国公李穆任此。官名。北周设置,员额一人,备顾问参议,为四辅之一。《周书·宣帝纪》:“大象元年(公元579年)春正月癸巳,初置四
见“印务参领”。官名。清置于八旗都统衙门,掌文书档案等事务。
官名。元置,又称“同考试官”或“同考官”,位在主考官之下,为副职,与主考共阅乡试、会试之卷。见《元吏·选举志一·科目》。
官名。北洋政府置,为蒙藏事务局的长官,见“蒙藏事务局”。
官署名。隋置,见“领左右府”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夏官府右武伯中大夫右游击率上士佐官,正二命。
官学名。清末仿照京师同文馆设置。(1)同治二年(公元1863年)江苏巡抚李鸿章创立,设于上海,培养通习外国语文人才,又称上海同文馆。学制三年,招收十四岁以下文童入学,学习外国语文及自然科学,毕业后分派
官署名。清末学部兼领机构。光绪三十二年 (1906) 设。掌京师教育行政事宜。辖师范教育、中等教育、小学教育三科。局长由学部奏派,局员由视学官内派充,另设译官任翻译。官署名。清末置,属学部。掌京师督学
官名。清朝八旗护军营之将领。次于护军统领。入关前名“巴牙喇甲喇额真”,天聪八年(1634)改为“甲喇章京”。顺治十七年(1660)定汉名为护军参领。满洲每旗十人,蒙古每旗四人,共一百一十二人。正三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