审刑司左详议
官名。明洪武十四年(1381)于审刑司置,左、右各三人,正七品。佐左、右审刑掌其事。十九年审刑司并其官属俱罢。
官名。明洪武十四年(1381)于审刑司置,左、右各三人,正七品。佐左、右审刑掌其事。十九年审刑司并其官属俱罢。
官名合称,南朝梁陈皆置。此指八个带“镇”字的将军,即镇东将军、镇西将军、镇南将军、镇北将军、镇前将军、镇后将军、镇左将军、镇右将军。拟官品第二,秩中二千石。见《隋书·百官志上》。梁陈时对镇东、镇南、镇
允许旗入官员改变旗籍,为清代褒奖官员方式之一。如镶白旗人高其位因功授文渊阁大学士兼礼部尚书,加太子太傅,改隶镶黄旗。
同“内城巡警总厅总务处”,参见该条。
王国谒者,俸比四百石,掌冠长冠,本员十六人,后减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。
官制术语。唐、宋官员以微过谴逐者,经一定考限或遇恩赦而迁用于内地,称量移。白居易《贬江州司马自题》:“一旦失恩先左迁,三年随例未量移。”宋制,官员贬谪至边远地区,遇恩赦而迁至距京师较近的地区,称为量移
官名。太子左、右内率属官。隋朝置八员,正七品,掌执千牛刀宿卫,炀帝大业三年(607) 改为司仗左右。唐朝复名千牛备身,高宗龙朔二年 (662) 改名奉裕; 开元 (713—741) 中,与太子备身左右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 置,北周沿置。冬官府司皮下大夫属官,正二命。下设鞄工下士以佐其职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 罢。
①官署名。见“外兵省”、“外兵曹”。②“外兵参军”简称。《梁书·南平元襄王伟传》:“府迁骠骑,转外兵。”官名。魏置五兵尚书,五兵指中兵、外兵、骑兵、别兵、都兵五曹,每曹置郎,即外兵郎,或称外兵曹郎。晋
官名。宋仁宗庆历七年 (1047) 置,以他官兼任,掌侍从备顾问,有所献纳则请对或奏对。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 改制,定为正三品贴职。南宋因之。官名,宋仁宗庆历七年(公元1047年)置,以他
官名。北魏置,为内廷派驻北部曹的官员,负责监察北部曹事务以及巡视北边州郡。地位较北部给事为高。《魏书·杨播传》:“ (播) 擢为中散,累迁给事,领中起部曹。”“进北部给事中,诏播巡行北边,高祖亲送及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