审刑
审刑院简称。
审刑院简称。
阁名,也省称天禄。是汉朝藏书和校书之处。一代名儒刘向、杨雄等都曾在此校书。《后汉书·班固传》:“又有天禄、石渠并阁名,在未央宫北,以阁秘书。”《三辅黄图·六》:“天禄阁,藏典籍之所。”《汉宫殿疏》云:
官署名。明宣德四年(1429)始置。景泰间(1450—1456)移于平山(今属河北),又移满城县。天顺元年(1457)仍移于易州(今河北易县)。设官专理其事。初以尚书或侍郎督厂事。嘉靖后改以主事管理。
官名。周朝置。后宫女官。位在嫔下妾上。掌侍御王寝。《礼记·曲礼下》: “天子有后,有夫人,有世妇,有嫔,有妻,有妾。”郑玄注: “妻,八十一御妻。《周礼》谓之女御,以其御序于王之燕寝妾贱者。”
官名。北魏置,属太卜令,孝文帝太和十七年 (493) 定为从七品下,二十三年职员令未载。隋朝为太常寺太卜署属官,置二员,掌教授卜筮之法。官名。北魏置,掌占卜。见《通典·职官七·太常卿·太卜署》、《魏书
官名。周朝诸侯行大射礼时司仪官员,位次于司马正。《仪礼·大射》: “司马师命负侯者,执旌以负侯。”
官名。参见“中书”。官名。清朝内阁设中书若干人,掌撰拟、翻译等事,为正七品官。或由举人考授,或由特赐。若进士经朝考后以内阁中书任用者,可充乡试主考差,还可补知州。见《清史稿·职官一》。
官名。清末农工商部属官。光绪三十二年 (1906) 设。定额三人,正五品,奏补。掌本司事务。
官名。东汉献帝建安(196—220)中孙权置。贺齐任之,统兵征伐上饶等地。见《三国志·贺齐传》。官名,三国吴置,掌领兵作战。《三国志·吴书·贺齐传》:“名帅尽禽,复立县邑,料出兵万人,拜为平东校尉。”
(1)郡门下吏员名。晋置,《彭祈碑阴》有门下通事,大概是郡府门下掌传达通报的属吏。(2)郡佐官名。据《魏书·官氏志》载,北魏太和十七年(公元493年)第一次所颁《职品令》,代郡的佐官有通事,秩正七品上
官署名。辽朝置。北面官,掌奚六部贵族子弟之从军者。设详稳等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