实录院修撰
官名。南宋实录院置,以侍从官充任,掌修实录。参见“实录院”。
官名。南宋实录院置,以侍从官充任,掌修实录。参见“实录院”。
明清时国子监的内部机构。明制设典簿一人为主官,从八品,典文移金钱出纳支受。清制设满、汉典簿各一人,经承二人,掌章奏、文移,并掌管国子监印。
官称。北魏指由太守兼任本郡大都督,管理军务。《北齐书·李元忠传》:“分广平之易阳、襄国,南赵郡之中丘三县为易阳郡,以(李)愍为太守,赐爵襄王侯。永安(528—530)末,假平北将军、持节、当郡大都督。
官名。明置,为内府库的掌库官员。见《明史·职官三》。
秦汉士兵名。秦制男子自十七岁开始,每年在本郡县内服徭役一月,称为更卒,主要是修筑城垣、道路、宫苑以及为军队运输军需物资等。一般至二十岁时转服兵役,为期二年,第一年在本郡服役,基本上集中于本郡治所进行训
官名。隋朝缘边交市监次官,每监置一员,视正九品; 炀帝大业三年 (607)改为互市副监,隶鸿胪寺。
官名。东汉、魏、晋为司隶校尉属官,由其自辟除。秩仅百石,权势颇重,掌监察举劾百官。东晋、南朝罢司隶校尉,遂省。北魏置为司州牧、司州刺史属官,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从四品中。后省。官名。汉朝设此
官名。吐蕃官,小整事,与整事大相、副整事等共任国事。
官名。明、清太医院所属之医官。各精一科,专为皇帝、后妃等治疗疾病。明洪武十四年(1381)设,一人,从九品。隆庆五年(1571)定设十人。清顺治元年(1644)沿置,初为三十人,后为二十六人,皆汉员。
官名。宋朝于边境险要处设置堡寨,以知城、知寨或寨主主管,掌训练士卒、完固防守以捍边境,兼收纳赋税、听断诉讼,小事许自理,大事则禀报上司裁决。金朝亦置,从七品。官名。宋代诸州于少数民族聚居之处常置城以为
即“右侍伯中大夫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