宝川局
官署名。清朝四川之铸钱局。康熙七年(1668)置局,六十一年改今名。设监铸官一人,以同知,通判充任。掌理本省鼓铸事宜。
官署名。清朝四川之铸钱局。康熙七年(1668)置局,六十一年改今名。设监铸官一人,以同知,通判充任。掌理本省鼓铸事宜。
官名。北洋政府于民国十六年(公元1927年)于置印花税处,员额五人。
官名。西汉属太仆,有丞,掌皇帝车马。东汉省。官名,汉置,属太仆,掌管监马。承华监是养马机构,其长官称长,还有丞。监、厩义近;长、令所管小大有别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》。
官名。北宋开封府属官,员四人,掌刑狱讼诉。
官署名。元朝置。世祖至元四年(1267),立西京路洞冶总管府,掌河东地区金、铁等冶炼。七年,罢。十三年,立平阳等路采金铁冶提举司。十四年,罢。其后提举司废置不常。成宗大德三年(1299),置河东山西铁
宫内给使名。辽置,见“三班院(2)”。
官名。南朝梁置,流外三品蕴位。
官名。清朝八旗中下五旗包衣之职官。额定二十五人,每旗各五人。掌辖下五旗包衣,以供王公府属之执事。下属有包衣佐领四十二人,旗鼓佐领十人,管领四十二人,分管四十一人,旗鼓分管十人,骁骑校四十二人。
即“副孔目官”。
宋朝贡举名目之一。又称“恩科”。即举人年高而屡经省试或殿试落第者,许由礼部贡院另立名册奏上,参加附试。礼部贡院合格奏名举人,则称正奏名。太祖开宝三年 (970) ,命应试十五次以上终场举人,具名奏闻,
军阶名。清末新陆军中等官阶之一。光绪三十年(1904)定新陆军官员等级,分三等九级,始置。为中等第一级,任统制官、正参谋官等,秩视参将,阶正三品。宣统元年(1909)修订,军官冠以某队(步队、马队)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