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资
任官的资格。唐制凡参加流内官铨选者必须具有一定的资格,称为官资。包括前资官和有出身人。
任官的资格。唐制凡参加流内官铨选者必须具有一定的资格,称为官资。包括前资官和有出身人。
官名。清代顺治年间建奉天府,设兼管府事大臣一人;尹,满洲一人;丞,汉一人。其属有:治中、围场通判、库大使、经历、司狱、巡检兼司狱、府学教授各一人。所辖海防同知、军粮同知各一人,承德县知县、典史各一人。
官名。金置,总管本路兵马。本官与府尹、留守为一人。由留守兼此两职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三·诸京留守司》。
“著作郎”别称。著作郎的别称。详见“著作郎”。
官名。契丹北面官,为各官衙之佐吏。入辽后,仍沿此称。掌文书案牍之事,有时亦领兵作战。官吏名。辽设此官吏,属于低级的事务职员。前代称“令史”,参看“令史”条。见《辽史·百官志一》。
监狱名。明置,拘禁陪都应天府地区案犯,由司狱主管。
官名。《宋书·百官志上》说,咨议之名,始于晋元帝为镇东大将军及丞相时,职“主讽议事。”《晋书·陶侃传》记侃为都督荆州刺史,佐官有左右长史、司马、从事中郎、咨议参军。此为州刺史军府咨议参军之始见者。南朝
官名。元世祖至元二十四年(1287)置,一员,为集贤院长官,正二品,位在大学士上。成宗元贞元年(1295),增一员。大德十一年(1307),升从一品,置六员。武宗至大四年(1311)罢,复以大学士领集
泛称主办文案的官吏。刀、笔为古代书写工具,故称。《战国策·秦五》:“臣少为秦刀笔,以官长而守小官。”职权较小,故又称刀笔吏。《史记·汲黯传》:“天下谓刀笔吏不可以为公卿。”后代称讼师为刀笔,是指其笔利
本义是主管一郡的政务,也代指郡守。《汉书·云敞传》:“唐林言,敞可典郡,擢为鲁郡大尹。”
宋朝大理寺右治狱省称。官署名。宋代大理寺审判厅之一,掌审理京师百官刑狱,或皇帝指定审问的案件,以及追究官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