守阙书令史
官名。宋徽宗大观 (1107—1110) 中枢密院置,员三人,正九品。
官名。宋徽宗大观 (1107—1110) 中枢密院置,员三人,正九品。
官名合称,即左平和右平,为廷尉属官。汉置,掌刑法审判。汉宣帝地节三年初置左右平,秩皆六百石。东汉沿置,左右平各一人,掌平决诏狱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廷尉》、《后汉书·百官二·廷尉》。
官名。同“左一护军府护军”。
官署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置。与天官、地官、夏官、秋官、冬官府合称六府。以大宗伯卿为长官,设小宗伯上大夫、春官府都上士以佐其职,掌制订国家各项礼仪,主持祭祀仪式,守护宗庙陵墓,撰写皇帝诏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地官府司仓下大夫稻仓中士佐官,正一命。
官名。春秋时鲁国置。掌巫筮禳祷。《说苑·辨物》: “哀公射而中稷,其口疾不肉食,祠稷而善卜之巫官。”
官名。东汉置。《后汉书·傅燮传》:“后为护军司马,与左中郎将皇甫嵩俱讨贼张角”。官名,东汉置,掌领兵征战。《后汉书·傅燮传》:“后为护军司马,与左中郎将皇甫嵩俱讨贼张角。”
官名。东汉献帝建安十九年(214)孙权置。《三国志·鲁肃传》: “(建安)十九年,(鲁肃)从(孙)权破皖城,转横江将军。”杂号将军名,东汉末年孙权置,掌征伐或驻守。《三国志·吴书·鲁肃传》:“(建安)
吏名。宋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后,尚书省左、右司置,员四人,掌校定尚书省都事以下属吏功过及迁补之事。
明清两朝都察院、刑部、大理寺之合称。凡遇斩、绞等重大罪案皆由其会勘,先经刑部审明,送都察院参核,再送大理寺平允,其后会稿具题,呈请皇帝批准。官署名。明清两代以全国最高的司法机关刑部、都察院、大理寺为三
学官名,王莽置,位上卿,掌讲授《春秋》。见《汉书·王莽传中》。参看“讲书祭酒”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