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清朝督理漕运之官员。隶于漕运总督。漕粮北上,各省漕船分帮,每帮设武举一人随帮效力,协助领运千总督运,三年无误,以卫千总推用。咸丰三年 (1853) 停。
官署名。北齐置,设丞。用宦者。隶长秋寺。
官署名。(1)北洋政府设置,属内务部。依照民国元年(公元1912年)官制,其职掌为:一、地方行政、经济;二、地方自治团体,其他公共团体的行政、经济;三、选举;四、贫民赈恤;五、罹灾救济;六、贫民习艺所
即“督捕清吏司员外郎”。
官名。北宋真宗景德二年(1005)置,以前任执政充任,出入侍从,以备顾问,无官守,无典掌,而资望极高。其后,多以前宰相为之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后,定为正三品,为侍从贴职。官名。宋置,多
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直属于国防部长,掌理人力的筹划、运用。设司长(中将或同等官)、副司长(少将或同等官)各一人。司内分设需要、来源、利用三组。组长为少将或同等官,组员为上尉至上校级军官或同等官。
官名。《考工记》有人,孙诒让《周礼正义》说: “此工主治革以冒鼓。”北周依此职置工中士,正二命;工下士,正一命。属冬官府司皮下大夫。
官名。即“福建清吏司员外郎”。
官名合称。唐朝节度使、州郡僚属的统称。官名,掌批判文牍,为节度使等官的属员。唐代韩愈《八月十五夜赠张功曹诗》:“判司卑官不堪说,未免捶楚尘埃间。”白居易《自吟拙什因有所怀诗》:“趁向江陵府,三年作判司
女官名,也写作“彩女”、“采女”。汉光武帝初置,位次于皇后、贵人、美人、宫人。《后汉书·吕强传》:“臣又闻后宫女数千余人,衣食之费,日数百金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