学部咨议
官名。清末学部之顾问官。光绪三十二年 (1906) 置。非实缺,无定员。分四等,一等视丞,二等视参议,均由学部奏派,三等视郎中、员外郎,四等视主事,均由学部委派。凡部有重要筹议之事,随时咨询。该官于教育有所建议亦可随时分别函呈,以备采择。
官名。清末学部之顾问官。光绪三十二年 (1906) 置。非实缺,无定员。分四等,一等视丞,二等视参议,均由学部奏派,三等视郎中、员外郎,四等视主事,均由学部委派。凡部有重要筹议之事,随时咨询。该官于教育有所建议亦可随时分别函呈,以备采择。
官署名。清朝銮仪卫右所下设机构。顺治十一年(1654)置,掌弓矢、殳枪等。设掌印云麾使、掌司事治仪正各一人,共掌司事。
官名。太平天国设置,为检点的属官,员额一人,官阶为职同军帅。参见“典舆”。
官名。隋朝始置。高祖开皇二年(582) 置为宫廷内官尚宫属官,员三人,视勋品,掌图籍法式,纠察宣奏。金沿置,为典卫司、宫苑司、惠民司诸司长官,各一人,正七品至从六品。元朝置于御香局、掌薪司、供膳司、上
官名。秦、汉为太卜令之副。东汉并入太史丞。北齐有太卜局丞,隶太常寺太史署。隋、唐置为太常寺太卜署次官,各一员,隋朝从九品下,唐朝正九品下。宋朝存其名而罕除授。官名,西汉置,佐令掌占卜。东汉并入太史丞。
郡属吏名。汉置,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本注谓郡诸曹略如公府诸曹,无令史。但《隶释》五《巴郡太守张纳碑阴》题名有户令史。而郡都尉的属官中令史之名更为多见,如候官令史、司马令史、千人令史、城令史等。
春秋时郑国执政者的称谓。《左传·襄公二年》:“子罕当国,子驷为政,子国为司马。”为政又叫听政,其地位次于当国。参见“听政”。
北宋贡举九经、五经、开元礼、三史、三传、三礼、学究、明法部科统称。其地位次于进士科。经礼部试、殿试合格,即获本科及第、出身或同出身。神宗时罢,命诸科举人改应进士科。哲宗时复设春秋科通礼科等,又立经明行
即国君,天子、皇上。《后汉书·邓皇后纪》:“及元兴、延平之际,国无储副,仰观乾象,参之人誉,援立陛下为天下主。”
官名。十六国后秦置。北魏沿置,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 定为从三品下,二十三年复次职令,改为四品。见《晋书·姚泓载记》。武官名。北魏设置,用以褒赏勋庸,秩正四品下。
三公之府。《汉书·丙吉传》: “吉曰: ‘夫以三公之府有案吏之名,吾窃陋焉。’”“公府不案吏,自吉始。”两晋南北朝三师、二大与三公并号八公,其府皆称公府。古代诸侯国国君之府称公府。《左传·昭公四年》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