学部参事
官名。清末学部属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额设四员,正五品,视郎中,位左、右参议之下。佐参议掌本部法令章制之起草核审。
官名。清末学部属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额设四员,正五品,视郎中,位左、右参议之下。佐参议掌本部法令章制之起草核审。
服饰名。最初指平日穿的军装。《诗·小雅·六月》: “四牡骙骙,载是常服。”郑玄笺: “戎车之常服,韦弁服也。”后通称日常所穿之服,与“礼服”相对。汉朝以绛衣为常服。晋朝改称五时朝服。清朝官服中亦有常服
宫中女官名。南朝宋太宗定后宫百官时置,无定员,六品。
妃嫔号。北齐置。《北齐·后主记》:“(武平) 五年 (574) 春正月乙丑,置左、右娥英各一人。”比左、右丞相,位在左、右昭仪之上。
官署名。明朝宦官二十四衙门之一。洪武二十八年(1385)始置。初置大使一人,正五品,左、右副使各一人,从五品。后改置掌印太监一员、总理、佥书、掌司、写字、监工数十员。掌宫内食用酒醋、糖酱、面豆等。与御
宰相兼昭文馆大学士之简称。北宋以宰相兼昭文馆大学士者,俗称昭文相。
见“大承华普庆寺都总管府”。
官署名。西汉置,属太仆,有长、丞主其事,掌皇帝乘马。官名,汉置,掌养御马。其长官称长,副长官称丞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太仆》。
官署名。清末京师审判机构之一。光绪三十三年 (1907) 设。掌京师内外城地区不属初审厅管辖的一审及不服初审厅判决的二审。置厅丞一人,下分刑、民两科。每科分二庭,各置推事六人。审判采合议制。宣统元年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置。地官府民部中大夫属官,每畿置一员,掌本畿行政事务,下设畿正上士、畿正中士以佐其职。正四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
官名。隋炀帝大业三年(607)改龙厩令置,为太仆寺典厩署长官,置二员,增为从六品。唐朝二员,从七品下,掌饲马牛、给养杂畜。宋初存其名而罕除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