奥鲁官
官名。奥鲁为蒙古语,意即老小营,指征戍军人的家属所在。蒙古国时期,男丁充当军士出征,家口以千户为编制在后方或随军从事生产,经营畜牧和其他生产, 供应前方,称为奥鲁。灭金以后,在江淮以北区置奥鲁官(蒙古语作奥鲁赤),凡军户均由奥鲁官府直辖统领,不受州县管辖。各路奥鲁官府受枢密院节制。至元元年(公元1264年)以后,逐步改由地方路府州县长官兼领诸军奥鲁。惟蒙古军和色目军仍保持单独的奥鲁官。
官名。奥鲁为蒙古语,意即老小营,指征戍军人的家属所在。蒙古国时期,男丁充当军士出征,家口以千户为编制在后方或随军从事生产,经营畜牧和其他生产, 供应前方,称为奥鲁。灭金以后,在江淮以北区置奥鲁官(蒙古语作奥鲁赤),凡军户均由奥鲁官府直辖统领,不受州县管辖。各路奥鲁官府受枢密院节制。至元元年(公元1264年)以后,逐步改由地方路府州县长官兼领诸军奥鲁。惟蒙古军和色目军仍保持单独的奥鲁官。
官名。金代大理寺设知法十一人,从八品,女直司五人, 汉人司六人,掌检断刑名之事。
武官名。北齐置,为左右卫府的直卫属官。其秩分别为正五品上与从六品下,掌警卫宫廷。
官署名。民国初置,附设于平政院,但独立行使其职务。其职权有三:1、于人民未陈诉之事件,得依《行政诉讼条例》之规定,向平政院提起行政诉讼;2、依《纠弹条例》纠弹行政官吏的违反宪法、行贿受贿、滥用
官署名。清末邮传部所属机构。光绪三十三年 (1907) 二月设。掌卢汉、松沪各官办铁路交涉借款与建设事宜。置提调一人 (亦称五路大提调) 总其事。十一月,改为铁路总局。
官名。金置。太祖建国时,以四勃极烈共掌国政,将国相撒改为国论忽鲁勃极烈,意为国家诸部统帅勃极烈,参议国政,统军作战。太宗改制,仍存此职。熙宗时废。
官署名。辽朝置。统领归圣军左右厢兵马。
官名。北齐置。参见“原仇局”。
见“酒课提举司”。官署名。元置,属户部。掌酒醋榷酤之事。置提举一人,从五品;同提举二人,从六品;副提举二人,从七品;提控案牍二人,司吏五人。后省同提举、副提举各一人,其他员额如故。
官名。西夏置,为谏师位之一,为诸王之师。在中书、枢密位下,与中等司等。
官名。北齐置。见“司羊署”。